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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0
提出时间:2014年2月13日
标题: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并将其纳入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的建议
领衔代表:柯 敏
附议代表:
主办单位:市房管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时间:2014年3月21日
办结时间:2014.9.29
督办单位:
提出代表评价:未表态

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并将其纳入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的建议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给予政策支持或通过其他途径筹集,限定面积、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居民出租、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它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

长期以来,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市委、市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民众的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广大群众居住条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市各级政府目前还是将主要精力放在还房工程的建设上,而且各地为此投入了巨资,工程量大。还房更多的是为了促发展,保增长。但保障性住房则是促和谐,保稳定。体现的是一种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是一项暖民心,解民怨,惠民生的长期性、必要性、政府性的一项系统工程。

     就南充看,去年共建保障性住房3595套,但还房量却达到357万平方米。按此,南充市辖区县约均占400套保障性住房,作为人口总数750万的城市,该建设量和分配量却显得远远不足。今年,政府将在全南充范围预计新建保障性住房近11000套,在以往的基础上,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

在此,特建议:

一、 应进一步突出民生优先的原则,大力实施惠民举措,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并作为惠民工程的重点,强化保障,增添措施,力求落实。

二、应将保障性住房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并于年初下达建设数量标准,其标准参照:城市人口、城区面积、低保及下岗参保人数、城区新增用地量、还房建设数量、城市年度GDP 、财政收入等指标。同时,按超出数量的多少,在年度考核中占一定的比重。

三、各级、政府应将保障性住房被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向社会公布。

四、对保障性住房的地段、户型、面积、价格、交付期限和保障对象等相关信息应向社会公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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