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完善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坚持大搞水利建设,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基础设施,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各级党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各地掀起了兴建水利工程的高潮,初步形成了以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工程体系,在抗御了水旱灾害,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作用。随着各级各类水利工程的兴建,一大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也应时而生,这些单位承担着流域性河道,防洪堤防的管理、维护以及大、中、小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他们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了地方水利事业的发展,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但是,由于多年的“重建设、轻管理”局面,导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建设,无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运行管理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结构失衡;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内部管理粗放。这些问题导致了很多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发挥。
为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誜发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南办发〔2002〕45号文)、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川办发〔2002〕124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健全完善市、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建议增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