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消除城市主干道建筑物夜景灯饰安全隐患的建议
2005年左右市委、市政府为提升南充城市形象,投入资金在人民中路、人民北路、人民南路、文化路、涪江路等主干道两侧建筑物打造夜景灯饰,美化、亮化了城市市容。由于夜景灯饰悬挂于建筑物外墙,长期暴露于室外,经过风吹、日晒、雨淋,绝大多数已被腐蚀、灯光显示不全,裸露的电线常发生漏电现象,有的垂掉下来,严重影响各小区业主和街道过往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市政府2010年出台的《南充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城市夜景灯饰建设实行业主负责制,由灯饰载体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出资建设,并负责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和灯饰启闭工作。但上述地段的夜景灯饰是2010年前由政府投资建设的。近两年来部分小区业主多次向建设、城管、社区等部门、机构反映此问题,均未得到有效答复;小区业主欲自行拆除损坏的夜景灯饰,消除安全隐患,但无相关部门答复又不敢擅自拆除。
上述情况看似小事,却两年多时间没有得到解决。当前,政府部门要解决的大事、要事、急事很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次要求,从“小事之中有大局的高度”来处理群众的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作为头等大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由无数个小事、个别利益构成的,看似琐碎,实则重要。既要帮助群众实实在在地办好大的实事工程,也要实实在在地办好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良好口碑就是从点点滴滴的小事积累起来的。因此建议:
市住建等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核实上述夜景灯饰的现状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必要的修复、更换或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将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