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征收水费粮的建议
我市农村经济收入主要以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为主,农业生产主要靠水利灌溉来保证,大部分地区以升钟水灌溉为主,由于部分乡镇村社位置偏远。其中,一部分乡镇村社能直接享受自流灌溉,这部分人交水费粮款无意见。
但是,其次一部分乡镇村社只能使用提灌,由于外出人口多,在家人员大部分老弱病残无法投工集资,因原建好的提灌站年久失修,无法使用;另外一部分乡镇村社既不能享受提灌更谈不上享受自流灌溉,而且水费粮照交不误,这样造成村民怨声载道。并且在外务工人员一直未回家,无法催收(也不能在其他惠农款项中抵扣),直接影响了在家人员交水费粮款的积极性(也就是说心态不平衡);就是常年外出未回家人员这部分水费粮款任务,这几年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自愿拿出工资或现金垫交的。长期下去,使村干部工作举步维艰,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因此,建议:市政府给予取消征收水费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