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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5
提出时间:2014年2月13日
标题:关于对通讯电信收费实行全市同市同价跨县异地不加价的建议
领衔代表:刘小玲
附议代表:
主办单位:市经信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交办时间:2014年3月21日
办结时间:2014.6.17
督办单位:
提出代表评价:基本满意

关于对通讯电信收费实行全市同市同价跨县异地不加价的建议

 

目前,市内各大通讯电信企业各县(市、区)通讯电信同市不同价,存在着同市跨县(市、区)通讯加价收费的情况。电信、移动等电讯企业依靠国家投资发展壮大,如今已是高利润行业部门,取利于民,现在应当还利于民,应该适当降低一些项目的不合理高收费,如漫游费、同区号跨县异地加价。

省委提出了建设“五大经济区、四大城市群”的规划,四川省域范围内城市经济体组合化发展开始启动并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前不久省政府批准同意建设以成都市为中心的特大城市群建设规划,对成都周边地级市通讯电信收费实行同区号同城同价,取消区域内跨县(市、区)之间的加价收费。经济发达的其它片区也积极响应。鉴于此,为加快将南充建设成为川东北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进程,促进川东北区域及南充区域经济发展,破除南充经济发展瓶颈,凝聚人才,促进人才交流互动,推动全市经济共同发展,特建议:一是在各通讯电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对通讯电信收费实行全市同市同价,取消跨县(市、区)通讯加价收费。二是降低漫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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