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南充人大网

首  页 动态快递 原文及答复 质量评价

编号:80
提出时间:2014年2月12日
标题:关于规范医保定点药房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杨元勇
附议代表:
主办单位:市医保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
交办时间:2014年3月21日
办结时间:2014.7.23
督办单位:教科文卫委
提出代表评价:未表态

关于规范医保定点药房管理的建议

 

目前,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医保定点药房药价偏贵,且价低、疗效好的传统药物要么实行严格限购,或根本没有,购药单据不规范,甚至存在销售奶粉、洗衣粉等日化生活物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国家医保工作的推进。建议从规范定点药房资格准入、药品销售目录、药品销售单据、药品价格管理,加大惩处力度等几个方面,提出规范医保定点药房管理的办法。

近年来,国家推行了医保卡可在定点药房购药的举措,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购药治病。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够规范,导致人民群众对此存在怨言。

其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药品销售类别不规范。据了解,不少定点药房价格便宜、疗效好的药物大多种类较少,而疗效没有多大差别,改变包装、价格昂贵许多的新药普遍较多。有的药房还存在非药品的现象。

二是药品销售单据不规范。药品销售单据只设计了持医保卡人的身份信息、账户余额、购药总价等信息,没有具体显示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单价等信息,导致监管药品价格乏力。

三是药品销售数量不规范。对于价格便宜,疗效较好的通用药物,实行不切实际的限购,增加参保人员的购药时间成本。比如普通的乙酰螺旋霉素片个别药店就实行限购,如果支付现金则不存在此限制。

四是药品价格管理不规范。据了解,同样药品在定点药房的购买价格比非定点药房的价格高。

五是药品销售目录不规范。监管部门应当在显眼位置张贴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名称及指导零售价,以免由药房擅自决定自己销售较贵药品,影响参保人员利益。

为了保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国家医疗保险工作,建议从以下五方面对医保定点药房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定点药房资格准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据经济实力、制度建设及管理、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水准、药品销售质量价格等因素,由相关部门制定准入条件,经听证后由相关药房参加竞标。由纪检等部门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定点药房合法竞标,合法经营,排除影响准入资格的人为因素。

二是规范药品类别及价格的管理。由医保监督管理部门印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药品一栏表,并附注该类药品的生产厂家及批号、指导零售价等,并及时更新,要求定点药房在显眼位置张贴并严格执行,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备药充足,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

三是规范药品销售单据管理。通过升级药品销售管理网络系统,保证销售药品的单据真实显示参保人员购药信息(含购药类别、批号、数量、单价、总价等),并及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络实时对接。做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药品、非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药品实现网上分类管理、分类统计、分类核算。

四是加大综合考核力度。改变单一由医保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定点药房的方式,考核由医保监督部门牵头,吸收工商、卫生、物价、消协和人大代表、普通群众等参与对定点药房的考核,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社会公众对之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公布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确定下一年是否继续享有定点资格的重要依据。

五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恶意缺药”“以药串药”“以物充药”“以药兑现”“高价售药”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de

主办:四川省南充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蜀ICP备120143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