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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71
提出时间:2014年2月15日
标题: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领衔代表:张 俊
附议代表:
主办单位:市食药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时间:2014年3月21日
办结时间:2014.9.12
督办单位:
提出代表评价:满意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工作事关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城市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极大改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市场上出现的垃圾猪肉、注水猪肉、瘦肉精、激素鸡、地沟油,毒豆芽、染色馒头、三聚氰胺奶粉等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使人们对“吃”产生了恐惧,“不吃要饿死,吃了要毒死”成为人们的口头禅。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势在必行。

一、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突出表现

纵观全市,乃至于全国,农村都是劣质食品消费的重灾区,也是行政管理较薄弱的地方,突出表现在:假冒伪劣食品从城市向农村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食品合格率较低;由于环境污染和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造成部分农产品污染;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食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农村餐饮业卫生状况较差,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经营行为较为严重;执法力度差,部分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广大农民食品安全知识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强,容易受到假冒伪劣食品危害等。

二、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原因

1、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点多面广,食品经营者素质良莠不齐,很多经营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进货只注重价格,不注重质量,更不重视索票索证。个别商户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经营观念,只求经济利益,甚至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此外,农村的餐饮店大都厨房临街而设,没有防尘防蝇防鼠的“三防”设施,成品菜及佐料露天摆放;有的没有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从业人员也没有经过体检就上岗等等。

2、农民安全消费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收入不高。广大农民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不懂得如何鉴别食物是否含有添加色素、蔬菜的农药残留等基本常识,甚至有的人连生产日期、保质期都不看,只关心价格。这样,就为劣质产品流向农村市场以及一些脏、乱、差的地下小作坊的生存创造了条件。一些厂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以便宜的价钱销往农村。此外,在农村,一些地下小作坊往往无证无照,卫生条件差,由于价格低廉,专门针对农村市场生产销售。再加之农村地域广阔,点多面广,监管不力,不少“三无产品”就这样被销售到了农民手中。农村群众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有的农村离申诉、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和检测、鉴定费用较高,有的农村群众不愿维护权益。

3、内外因素导致监管不力。一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困难。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户比较分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由于各种原因监管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一些假劣食品“转战”农村市场。二是监管部门食品检测设施不足。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设施配备不完善,检测手段较为简单,有的仅凭眼观、手摸对食品进行检查,检测效果不理想,导致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产品和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监测。三是法律法规交叉,监管力量薄弱。现行监管食品安全的部门和法律众多,各行政执法部门多头管理,致使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经常出现盲区,缺乏长期性和经常性,难以形成高压态势。四是农村食品流通体系不健全。农村流通领域经销的食品、商品极为低档,店主在进货时也往往顺应农村消费畸形需求,假劣食品混迹其中,变质过期成为农村食品的常态,低级的市场流转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存在提供了温床。

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1、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投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领导的工作体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职能考核内容,各县对乡镇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县食品安全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常设机构,保证有职、有权、有责,切实承担起政府赋予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职责。加强乡镇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建立综合工作机构,整合人力资源,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同时健全并加强村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督体系,赋予一定的工作责任,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改善检测设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和对发现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保证食品采购源头的安全。

2、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保护网。一是抓好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机构的建立,将工商、卫生、质监等主要监管部门列入此机构,以保证及时受理和调处消费维权纠纷。二是建立食品物流配送体系。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部门规范、市场运作”的方针,把城市的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在乡镇建立连锁超市,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统一规划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打破部门、行业和区域界限,形成布局合理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重点落实好信用信息披露制度,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黑名单并广泛公示,使守信得到激励、失信受到惩戒。有关部门要正确引导,教育和指导农民提高食品科技含量,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鼓励农村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自主经营,优势互补,带动和规范农民生产(经营)点。

3、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将不合格食品的名单等情况公布于众。建立食品卫生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加大专项整治和打假力度,进一步确保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按照环节监管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要着重从四个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从农产品生产环节上“防”。加强对农资、农药以及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食品原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广泛推行标准化种植和养殖,保证食用农产品和生产食品原材料的质量。二是从食品加工环节上“审”。质监部门要严把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食品生产企业涉及前置审批条件的,依法进行审批、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对消费者投诉的食品质量问题,要追根溯源,会同质监部门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堵住违法食品的生产源头;卫生部门对餐饮店及学校食堂严把许可关,对于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三是从食品流通环节上“查”。摸清食品经营企业的底数实施分级管理,对重点商品实行重点监管,对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充分发挥工商检测箱、检测车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对涉及食品的所有经营主体,实行商品购进、仓储、销售等各环节索要执照、许可证和相关证明制度,确保食品“来路透明、渠道正规、货真价实”,杜绝“三无”产品。四是从消费环节上“挡”。食品安全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从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提高行业自律的部门行为,向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伪劣食品的公众行为上拓展,以求最大的监管效能。

4、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网。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购买、食用劣质食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使广大消费者能够辨别常见的劣质食品,断绝劣质食品的市场需求,从消费终端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知识讲座,开辟食品安全专栏、专访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利用监管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加强宣传。坚持边监管、边培训的原则,加强农村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农村监管人员作用,开展经常性的动态宣传。三是利用农村阵地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农村围墙、乡镇政府公示板,通过悬挂条幅、刷写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并可针对农闲季节、节假日等时段,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聘请专业人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利用学校加强宣传。在农村学校,要安排一些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教育学生从小知晓有关知识和常识,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纳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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