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县城公共交通事业的建议
具体理由:公共交通事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发展县城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县城交通 阻塞,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公共交通管理体制不顺,宏观调控乏力,公共交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与县城发展不相适应,停车站场点布局和分布超过区域容量限制,以及公交市场化经营带来系列问题,各种矛盾凸现,难以满足市民安全、 方便、快捷的出行需求,为构建和谐的公共交通环境建议如下:
1、理顺体制,加强领导。通过公共交通协商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公共交通行业的领导,建立起适应我县经济发展需求,城乡统筹发展的大交通管理体制。
2、明确公交定位,推行公交行业改革。坚持按公益发展模式,明确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在引入竞争时,不能完全市场化。否则私有逐利性就会削弱公共行业应该体现的社会效应,带来难以协调的行业矛盾和管理困难问题。
3、加强政策支撑,将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管理方面都纳入法制轨道。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统筹协调,合理规划,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4、加大投入,健全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机制。公共交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对从事公共汽车等大运量的经营企业,应给予财税扶持,免征相关费用,合理界定政策性亏损,和承担社会福利减少的收入实行全额补偿机制,使公共交通步入健康的发展轨道。
5、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步伐,要将公交场站和配套建设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开发区建设,并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场站的建设资金,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支出,确保公共交通设施作为国有资产长期为城市服务。
6、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公交站点,更新车况。本着美化城市环境,方便市民出行,又不浪费公共资源,不妨碍县城道路通畅的原则。更新车况,合理调整公交站点布局,撤消影响交通畅通的站点,还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增设夜间(18点-22点)营行的公交车,以满足市民夜间出行的需求。让公交车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