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土地规划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土地出让常常存在先出让后拆迁和规划的问题,开发商购买土地后拆迁户漫天要价,加大了拆迁难度,拆迁工作难以开展,导致政府不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拆迁成本,同时开发商在施工建设中,政府规划部门又对规划多次调整和变更,也给开发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建议如下:
一、在土地拍卖出让前,先做好该块土地的规划方案,在实施中尽量不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
二、在土地拍卖出让前,先将土地上的房屋、附属物、高压线等拆迁和处理完毕后才“净地”拍卖出让。
三、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和土地购买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尽量预留足够的交付土地的时间,以免到期不能按时交付土地发生违约行为,影响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