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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页 动态快递 原文及答复 质量评价

编号:156
提出时间:2014年2月14日
标题:在全市开展爱国主义和法治教育活动的建议
领衔代表:敬永国
附议代表: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交办时间:2014年3月21日
办结时间:2014.9.22
督办单位:
提出代表评价:未表态

为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必须加强全民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当前,部分百姓认为,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愿望,处处讲权利的实现,不讲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极个别人用极端方式挑战社会安全,挑战法律底线,无理取闹的缠访、闹访、过激访时有发生。个别居民、农民因国家、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其土地房屋时,超越市场价值,漫天要价,天价索取。当个人利益不能满足就阻工扰工,甚至冲击政府机关。有的人目无法纪,就是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也不执行,想通过闹访来改变裁判。不少人只讲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温暖,不讲个人对国家的贡献,爱国主义观念淡泊,集体观念缺失。增加了国家对社会的管控难度和治理难度,不利于文明、和谐社会的形成。因此,建议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同步部署开展全民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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