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我市青壮年外出打工的越来越多,社会上便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他们年龄小,无生活自理能力,缺少父母应有的关爱,家庭教育处于空白,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失学、辍学、犯罪等。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管交钱。这是错误的认识,应当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学校和家庭对教育孩子是起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家庭教育起更大的作用。
二、学校: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来抓,了解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完善的个人档案,针对个别较顽劣的留守儿童定期与在外打工的父母联系、沟通,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政府:加强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力度
各级政府,尤其是乡政府应该以有效的措施,督促留守儿童监护人从守法的高度,正确处理外出务工致富与教育子女的关系,把辍学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对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贴和帮助,让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顺利完成学业,帮助“留守儿童”健康和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