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阶段性成果,但在部分区县还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
一是科学规范重视不力,行为短视。有的小城镇规划定位不明确,特色不明显,与实际结合不密切,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小城镇没有制定详细规划,建设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二是建设融资渠道不宽,进展短腿。乡镇没有产业支撑,不能形成新的、大的经济增长点。加之受资金短缺的限制,基础设施配套迟缓,小城镇建设进展缓慢。
二是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力度短缺。各区县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城镇发展的优惠政策,小城镇发展已具备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根本问题是落实不够,如资金政策、用地政策、户籍政策普遍落实不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
四是基础设施普遍不足,功能短板。小城镇供水、排水、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健全,滞后于小城镇的发展,满足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求。
对此,我们建议:
一是立足长效发展,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应根据小城镇建设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产业布局、人口状况、辐射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小城镇布局,科学编制和调整完善小城镇规划。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近期规划超前、远期留有余地的原则,全面合理安排小城镇企业、住宅、商业、交通、文化、市政设施等各项建设。应把各个规划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允许建设高度、绿地率、停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具体位置、历史文化保护区等作为强制性内容。小城镇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严格设计标准,提倡相对集中建设,连片开发,逐步扩大小城镇规模。
二是集聚经济要素,推动“产城一体”发展。小城镇具有交通方便、信息灵通、人才聚集、能源动力供应充足,原材料购进及产品运出便捷、生活环境优越等优势,是农副产品就近加工的最好基地,而且能够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应把小城镇建设与工业园区规划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的布局企业和项目,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相对集中原则,综合考虑交通便利、环境保护等因素,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向小城镇集聚,形成园区支撑城镇发展,城镇提升保障园区服务的良性互动格局。
三是运用市场机制,拓宽建设融资渠道。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体制,吸引外资,启动民间投资。应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参与小城镇的供排水、路、气、通讯、娱乐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应大力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通过招标、拍卖、租赁、出让、置换等方式,走以地生财、以地聚财、以地兴镇、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路子,使土地收益成为小城镇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
四是出台优惠政策,促进农业人口转移。积极调整就业政策,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竞争公平、运作有序、调控有力、服务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鼓励农村群众向小城镇集中,并在群众子女入学、就业、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对投资兴办相当规模产业并能安置部分人员就业的群众,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