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29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东旭带领调研组,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蓬安县河舒镇、西充县凤鸣镇双龙桥村,就《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办法(草案)》意见征求座谈会。
调研组在蓬安县河舒镇水产养殖、蔬菜种植和西充县凤鸣镇双龙桥村畜禽养殖等生产管理现场,就农药化肥减量、废旧农膜回收、畜禽粪污处理以及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政策完善建议等方面,与农技人员、种养专业户进行详细探讨交流。先后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乡村干部、农技干部、种养专业户、村民代表对《办法(草案)》中相关规定的可行性、操作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李东旭指出,制定《办法(草案)》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对《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延伸。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吸纳基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办法(草案)》,增强该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呵护嘉陵江“一江清水、两岸青山”努力提供法治保障。
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苟亿良,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翟绍军,蓬安县河舒镇、西充县凤鸣镇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发至工作委员会
作者|陈晓燕 邓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