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忠明、郑同春、张晓红、宾怀忠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治讲座,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辞职事项和人事任免议案,曾静等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西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海,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顺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街道人大工委、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县政协副主席黎荣,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公民旁听会议。
图文来源|营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陈治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