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邦刚、罗伟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蒋继学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接受蒲影飞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