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潘国华主任受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在中共南充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加快推进“五区建设”,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