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仪陇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八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斌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智、张敏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弘平、唐环宇,县监委主任罗武海,县人民法院院长蒲泽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燕,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县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县人大城环资委委员,县政府办等部分政府工作部门、仪陇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5名乡镇人大主席,5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