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17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意见建议,6名公民参加了旁听。本次会议的听证机构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设立相关行政处罚的缘由、设立依据等情况,向与会人员作了简要说明,并就物业费收缴、维修资金监管、执法主体确定等问题进行了及时回应。
围绕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人拒绝业主查阅资料、审计共有资金以及侵占共有资金,围绕建设单位不公示车位(库)、不按规定处置规划配比内车位(库)等新设行政处罚,各陈述人逐一发言,并召开交流讨论,对新设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及时梳理各陈述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在《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中予以研究吸纳。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陈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