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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充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南充人大网 时间: 2016年1月08日 11:36

 

西充县人大常委会  赵云强  赵晓平

 

近年来,西充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以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突破口,大力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实现了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发展。近期,西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西充县土地流转的主要成效及特点

(一)土地流转量大面宽,形式灵活多样。自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以来,全县已流转土地15.9万亩,主要集中在国道212沿线、县城和中心场镇附近及义青观、西太线、龙滩河、青龙湖等片区,碾垭、紫岩、中南等边远乡镇也有部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方式灵活多样,有的业主与农户直接签订流转合同;有的业主与村或社集体协商签订流转合同;有的由农户以土地、劳动力出资和业主现金出资的方式共同成立专合组织,农户与业主抱团经营;有的由专业种养殖大户带头发展家庭农场,流转邻里和亲戚的土地;有的由返乡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流转缺乏劳动力家庭的闲置土地。通过土地流转,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缺乏、闲置土地荒芜严重、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问题,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环境得以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改观,促进了农村发展。

(二)产业发展集约成片,业态特色鲜明。经土地流转后,全县农业产业集约成片、集群发展趋势明显,已涌现了百科、航粒香等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9个,培育发展了示范园区12个、农民合作社479个、家庭农场1658家,义青观、西太线、龙滩河、青龙湖等4个现代农业产业示范片已初具规模。经营项目主要涉及粮油、果蔬、蚕桑、禽畜等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种类多样、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三)多方利益兼顾共赢,农业增效明显。在土地流转中,有的采取用实物当年价格动态调整土地租金的方式,既保障农民的合法收益,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有的将土地收益扣除成本费用后,还按比例分红,实现了风险可控、利益共享。有的专合组织将农户分散土地统一流转或共同经营,减少了资金投入,分散了风险,又让农民既收取土地租金,也得到经营收益,实现了互利共赢、风险分摊。有的业主大户把已配套好基础设施的土地适度规模返包农户耕种,并提供种苗和技术指导,实现了共同发展、助民增收。

(四)土地资源抵押试点,资本效益初显。当前,农村土地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全县开展,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基础。政府已制定出台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金融机构也分类增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试点业务,为土地资源真正进入资本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西充县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缺乏指导性的格式文本合同。有的与农户自行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村社和乡镇不知情;有的以村社集体名义与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个别在外务工的农民不知情,留下争议隐患;有的价格约定仅以当前价格为准,一二十年的租金固定不变或一次性交清,未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有的所签协议对土地流转的时间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明显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二)个别项目流转效益不佳。因个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有的未经充分论证,盲目征地上马,后因市场变动、政策影响或其它原因,导致经营困难,项目停产,业主逃离,土地荒废,农户收不到租金,又无法耕种,给农户利益造成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三)土地流转审批监管不严。现有的土地流转政府审批监督参与较少,未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和指导作用。有的盲目引进项目,土地盲目流转或几易其主,出现问题和纠纷,老百姓最终还是找政府解决。业主在租用土地后,大多通过土地整治,实行集约化成片开发经营,一般会改变土地的权属界限,村社农户原始依据保存不足,容易产生土地权属纠纷。有的业主在进行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时,自行搭建临时房屋、修建塘库堰、开挖渠系道路,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损害基本农田保护。有的业主流转土地的目的,不是为了发展农业生产,而仅仅为了套取国家奖补资金,随便种点花草,盲目栽植林木,几年不管,杂树林立,荒草丛生,导致复耕困难,群众意见很大。有的业主将流转土地经营权长期抵押后,如遇经营困难,出现停产歇业,群众利益将会受损。

(四)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目前,我县农村土地产权登记仍处于起步阶段,土地抵押融资仍处于试点阶段,产权评估交易平台建设还处于初始阶段,相关交易流程和配套管理办法还未健全完善,有关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相关的服务设施和平台还很缺乏,风险补偿专项基金规模还很小。农村土地“想流转、怕流转、流转困难”的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存在,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会长期存在。

三、认真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一是加强对农户和村社干部的宣传。向农户和村社干部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土地流转的利弊,引导农户和村社依法合理有偿有序流转土地,签订合法协议,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加强对项目业主的宣传。引导业主按国家政策法规依法流转土地,按照规划,科学论证,发展国家和地方支持的产业,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切实维护好农户的权益,做到与农户互利共赢。三是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宣传。政府要主动服务土地流转工作,高效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受理咨询和投诉,做好协调监督工作,当好服务员和监督者。

(二)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管指导。政府对土地流转要适度介入,把好引导规范关,加强指导、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一是对土地流转行为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监管,当好业主与农户的协调员,保障农户和业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流转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建立完善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必要时可以给予鉴证。三是积极探索备案审查等监管措施,认真审查业主资质和实力,加强对业主选择经营项目的指导,引导业主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特色的项目,依法开展经营,保护环境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四是规范奖励扶持政策,在适度向名优大企业倾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不能只扶持规模大、名声响的企业,对效益好、实实在在搞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企业性质,均按一定标准给予奖补扶持。对骗取国家扶持政策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三)加强管理制度和交易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产权抵押融资的交易规则流程和配套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相关行为,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各方权益。二是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试点业务,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特别是乡镇要设立土地流转咨询服务和调解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更好地为农户和业主服务。四是努力搭建产权评估交易、产权抵押融资、农业投资等平台,吸纳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鼓励农村闲置资产借助平台进入市场。

(四)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一是抓好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的跟踪监督,确保土地使用合法高效,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的要素资源作用。二是抓好业主经营效益情况的跟踪监督,实行动态监管,推行弹性租期。对发展潜力大、形势好的项目,加大服务力度,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延长土地租用期限;对发展效益不好、荒芜严重、未有效使用土地的业主,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减少土地租用期限,做好善后工作。三是抓好违规使用土地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对不按规定审批、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违规使用土地、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