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蓬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掠影
县居保局局长吕开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积极主动,决定对县居保局局长吕开明诫勉六个月、责令其在县电视台公开检讨并作出承诺,同时在全县予以通报。处理作出后,县居保局立即向县政府采购中心衔接,39个乡镇票据打印机全部配备到位,居民养老保险缴款当场开出凭据,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缴款凭据、县乡缺乏票据打印机”等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今后我们可以放心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再也不用担心领不到缴款凭据,权益得不到保障了,多亏人大为我们作主”。参保群众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只是2015年蓬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
适应新常态,推动经济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对项目工作的跟踪监督。对政府编制“十三五” 规划提前介入,督促相关部门积极研判和对接国、省政策,着力谋划效益好、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对嘉陵江二桥、清溪河堤景路桥、木桥河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视察,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围绕城镇化发展和产业提档升级,组织对凤凰新城建设、河舒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等进行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在听取和审议全县旅游工作专项报告后,提出规划好旅游产业布局、加快旅游环线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资金进入旅游发展领域的体制机制、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等审议意见,促进了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常委会积极支持抢抓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机遇,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等情况汇报,依法作出相应的决定,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制支撑。
顺应新期待,推动民生改善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致力于助推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重点监督,努力让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城乡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听取和审议全县扶贫工作专项报告,提出加强精准识别和动态监管,抓好产业扶贫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拓宽渠道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选好配强扶贫带头人等要求和建议。围绕群众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卫生工作等专项报告,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新农村综合体和新村聚集点建设、食品药品电子监控平台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等进行专题视察。针对居民缴费档次普遍偏低、断保现象突出、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等问题,常委会提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基金管理、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能力等意见和建议。在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的审议意见中,要求县政府逐步提升大病保障力度,加快农村卫生信息平台和农村医生队伍建设。为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常委会加强跟踪督办问效,对无故拖延审议意见办理的,适时通过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职务(不属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等监督手段,确保 “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
落实新要求,推动法治蓬安建设
推动法治建设是人大监督工作题中应有之意。常委会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专项报告,促进群众学法、信法、守法、用法。积极推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教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对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达到了改进行风、推进工作的目的。对义务教育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烟草专卖法等4部法律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对 “一府两院”及乡镇人大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确保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检务公开的专项报告,要求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方法,拓展检务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把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途径,坚持实行重点案件常委会领导接访制度,督促司法机关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落到实处。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次,作出决议决定4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组织代表集中视察5次。
(蓬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康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