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代春 刘中凯
仪陇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精神,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确保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为加快仪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工作大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遵循和根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始终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积极发挥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支部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党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用党的纪律规范行为。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向县委报告。坚持每月定期向县委报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把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贯彻到人大工作中去,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当前,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顺应全县人民的意愿,在县委的领导下,抓大事,议要事,督难事,精准发力,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督促和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
推进法治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指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作为基层人大,推进法治的核心是保障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近年来,常委会按照依法治县工程的安排部署,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公正司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推进依法治理等工作重点,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作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县政府“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先后举办了宪法、预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法制讲座,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努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仪陇报,仪陇电视台,仪陇新闻网等新闻媒介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理论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民众法治意识逐渐提升。开展了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社会保险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为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善用制度机制推进工作。坚持规则至上和权利约束,实行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常委会领导参与大接访制度,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项,交办、跟踪督办信访尤其是老访、疑难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工作调研中,注重了解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尤其注重依法办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及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性、自由裁量权尺度的把握等情况。在工作评议中,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被评议部门首先报告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其次报告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办理审议意见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再次报告依法管理和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情况。在审议工作报告时,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群众期盼去审查、评议工作做得怎么样、质效如何、问题是什么等,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推进深化改革工程中,针对行政管理、金融体制改革和农业农村等方面的工作,在法律的框架下,提出既合法合规又管用有效的解决措施。
三、行权于法,履职为民
行权于法、履职为民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要的工作职责。围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
1、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把人事任免各个环节,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先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做好任前走访工作,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把“像”画准。立足发展实际,真正把那些能干事,肯干事,群众认同,德才兼备的同志任命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此同时,每年11至12月常委会组成走访调查组,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年度德能勤绩尤其是个人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走访和满意度测评,强化干部任后监督。每年安排3-5个政府组成部门对其近两年的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强化监督工作。
2、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服务发展是人大工作的根本目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推进工作中,常委会紧扣发展这个大局,从发展定位、目标和重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方面加强督促和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及时作出了关于调整“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的决定,批准了《仪陇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决议》,积极主动参与“十三五”规划编制,按程序批准实施,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高质量;围绕扶贫攻坚,深化改革,产业培育,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有效促进了供水体制改革,温氏生猪托养,城市建设及工商经济积极发展。充分尊重法检两院的司法权,就“两院”提请讨论的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3、充分行使工作监督权。推进“四个全面”,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人大工作必须积极作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一是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监督。每年7月,常委会听取审议全县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委员认真审议后,提出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每年10月,常委会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上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再上一个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批准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和政府预算调整变动方案,保障了财政资金收支法定性和实效性。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快经济发展。紧扣发展要务,从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培育,扶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入手,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强化监督落实。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前,常委会均制订详实的调研方案,合理确定范围,既注重好中差不同的层次,又注重城镇周边和边远农村,确保全面、真实掌握情况。各调研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室负责人参加。调研采取典型和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听取情况介绍,翻阅资料,现场查看。调研结束参与调研人员召开会议,对调研的素材进行梳理、归纳,把问题找准,形成初步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听取报告后,组成人员、参加调研人员发表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综合归纳形成审议意见或建议函,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2015年,常委会听取审议温氏生猪托养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工作流程,常委会委员和参与调研的人员广泛发表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制度创新、环保建设、典型带动等建议,并针对生猪产业培育及发展向县委呈送了专题调查报告,县委高度重视并批转了报告。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民生命题。促进民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归宿。常委会始终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督促实施好民生工程,推动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致富难等民生问题的解决。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教育、卫生、交通、饮水等热点问题,先后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片区集中供水、殡葬体制改革等确立为监督工作议题,加大监督力度,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在推进扶贫攻坚工程中,人大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主动融入,通过多种行权方式,促进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到了实处。
四、跟踪问效,久久为功
人大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主要体现在监督上,敢于说不、敢不敢逗硬是问题的核心。对老百姓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些问题,人大敢于发声亮剑,向政府问个清楚,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或建议函,我们要求审议意见最迟不超过6个月,就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情况进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建议函办理纳入主任会议听取情况并督促落实。对落实不力的要求“一府两院”继续跟进,促进了审议意见、建议函的落地。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低保问题,2014年常委会对低保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会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低保对象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3600余户,8200余人因收入增加或领取养老金被中止享受低保待遇。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城市管理问题,2013年常委会在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向县委写出了专题报告,常委会随后对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视察;2014年对城管执法局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评议;2015年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作为重点建议,常委会进行专项督办,有效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授权必须为。2015年,中央,省委两个18号文件,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尤其是县乡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这是责任和担当,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需要清醒与自觉,更需要勇于探索与实践。天下事,为之,则难者亦易矣。我们将积极适应新常态,落实新要求,推进人大工作新发展,为仪陇打赢革命老区振兴和脱贫攻坚翻身仗做出新贡献。
(作者段代春系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中凯系仪陇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