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设立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