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3月29日上午,在嘉陵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新任职的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8名国家公职人员,面对国徽庄严宣誓。
这是嘉陵区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被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光明作为监誓人,其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列席会议的区委副书记唐红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见证了此次宪法宣誓仪。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后,南充市嘉陵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决定的要求,在召开区人大常委会时,对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除审议和表决人事任免,组织新任职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外,还审议和表决了《关于批准撤销木老乡、华兴乡建制设立木老镇、华兴镇的决议(草案)》,审议和表决了《嘉陵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专项报告。
(何毅 冯智 林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