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7月起,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工作评议。
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被评议单位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情况;二是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三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四是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五是勤政为民、司法为民、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廉政建设的情况。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可就上述五个方面的评议内容,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邮编:637000,地址:南充市西河中路39号;电话:2808375,邮箱:491575008@qq.com 。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