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8日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置七个专门委员会,序列为: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