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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南充人大网 时间: 2017年1月12日 18:01
 

 2017年1月8日在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杨 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6128件,审(执)结301333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98.25 %、100.50%;其中中院受理32604件,审(执)结29803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95.95%、88.02%。2016年1-11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8654件,审(执)结53875件,其中中院受理8485件,审(执)结6580件。全市法院收结案数量连年居全省第二。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保障服务改革发展

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南充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深化平安南充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0178件、判处罪犯15067人;其中2016年1-11月审结2003件、判处罪犯2914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审结杀人、强奸、绑架、抢劫、制毒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795件,对南充建市以来最大制毒贩毒案被告人杨某、“5·3”雇凶杀人案被告人白某某判处极刑,对“4·13”特大绑架、入室抢劫案被告人翟某某、王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结全市首例电信诈骗案、传销层级超过13级的重大传销案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审结非法集资案件64件,审结“注水牛肉案”“病死猪肉案”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8件。切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68件,成功审理南充拉票贿选部分案件、最高法院指定的国家医政医管局原局长王某受贿案,省法院指定的绵阳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邱某某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五年来依法对129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2776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856名罪行较轻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法裁定减刑12352人、假释55人,2015年首次发布减刑、假释案件“白皮书”。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对辖区内176名服刑罪犯依法特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194085件、涉案标的331.84亿元;其中2016年1-11月审结34352件、涉案标的102.21亿元。围绕国家供给侧改革和“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要求,妥善审理破产清算、房地产、工程建设等案件10182件,审理买卖、借款、租赁、担保等合同纠纷99805件,助推经济发展。围绕市委抓“大开放、大产业、大建设”要求,制定出台依法保障项目攻坚等服务全市大局的指导性文件5个,扎实开展涉产业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审判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317件;依法审理和协助送达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30件,促进南充开放发展。围绕省、市创新改革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妥善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18件。注重民生保障和企业发展稳定,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79080件,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先后8次专题报道我市法院典型案例,3名法官走进直播间现场说法。

——扎实开展行政审判,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569件,比前五年增长66.23%;其中2016年1-11月审结500件。保护当事人正当诉权,依法监督行政行为,一审判决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68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71件。依法促成行政案件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1250件,确保行政争议得到有效解决。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5件,决定赔偿7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2015年5月1日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50%以上,西充达90%以上。建立与行政机关良性沟通机制,全市法院受邀到行政机关举行法治讲座151场次;针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63份,行政机关回复116份;中院按年发布行政审判 “白皮书”,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联动破解执行难题,积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五年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69781件,执结标的150.47亿元,分别比前五年增长160.23%、344.26%;其中2016年1-11月执结案件13621件,执结标的63.46亿元。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执行工作;与最高法院开通“总对总”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房管、金融等14家单位建成“点对点”查控系统,适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与人民银行建立执行案件征信信息共享机制,与检察、公安机关建立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实施联动惩戒,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制度,对其乘坐飞机、高铁等民事行为及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资质方面进行合力限制,五年来共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12097人,通过电视、报纸等公开曝光4071人,限制高消费1110人,限制出境327人,罚款184人,司法拘留981人,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9名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名“两代表一委员”提名人选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取消提名资格。深化联动效果,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案款管理,2016年7月全部开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交金额2773.62万元,溢价率9.31%;协助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两年基本解决南充执行难”工作的意见》,推动召开全市第十二次执行联席会议,全市法院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院确定工作目标,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全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力度不断加大,“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受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专项督查组肯定。

二、坚持公正为民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努力提升南充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激发潜力活力。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法院采取“考试+考核”方式,从696名现任法官中遴选入额法官404名,科学配备审判团队141个;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厘清审判辅助人员、行政人员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安全保卫,为法官履职提供良好保障。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等操作规程,被省法院全文转发;印发庭审实质化工作方案,2016年1-11月开展示范庭13次,多媒体示证8次,人证出庭作证97人。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37个合议庭先行先试,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经市深改领导小组审定后全面实施。扎实推进轻刑快处和小额诉讼改革,轻微刑事案件、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分别不超过10天、30天,顺庆法院轻刑快处、仪陇法院小额诉讼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全面落实涉诉信访导入法律程序、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依法终结移送机制,全面实行专人接访和领导定期接访,切实化解信访积案,涉诉信访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分管副院长批示肯定,多次得到市委表彰。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和管理机制,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4年试点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475 件,参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79%。扎实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出台全市诉非衔接工作意见,建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类型化调解组织21个,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1376件。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升质量效率。改进管理手段,探索实行全员、全时、全程、全面“四全”管理模式,建立静默化监督和廉洁听证制度,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成并开通局域网,所有案件全部上网办理,建成科技法庭59个,对庭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审判管理实现信息化、可视化、全程化。提升监督水平,严格审限延长、案件中止等审批程序,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分析、督查通报、限期结案;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开通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平台,2016年1-11月公开裁判文书25187份、庭审138场(次),当事人通过平台查询案件进展12875次,倒逼法官提高质量效率。强化业务指导,分类成立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制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类案裁判标准,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逐案评查和院领导联系人民法庭制度,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每季度编发《案例选编》,12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典型案例,2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审判案例要览》《年度案例选》。2016年1-11月,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3.97%,同比增长3.26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98.39%,同比增长5.80个百分点。

——提档升级诉讼服务,不断强化为民实效。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法院全部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开通法院微信公众号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当事人在线上线下、法院内外均可办理立案、咨询、查询等事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登记立案97513件,其中当场立案率98.32%,法定期限立案率100%。扎实推进 “三型法庭”建设,全面统一人民法庭外观标识,所有法庭实行POS机收费,部分法庭实现远程电子签章,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超过50%,阆中保宁法庭、营山回龙法庭、顺庆新建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三型法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电视直播重大案件庭审,在南充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法在身边》节目,中院法治微电影《深山老林苦蒿香》《回家的路》在全省获奖。积极服务特殊人群,开通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维权绿色通道,五年来全市法院共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47万元,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8万元;研究制定保障服务脱贫攻坚指导意见,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和对口帮扶活动,协调争取扶贫项目,推动成立专业合作社,中院定点帮扶村整村脱贫通过省、市验收。

三、立足法院长远发展,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发展目标,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教育引领,确保思想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制定出台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意见,引导干警坚定政治方向、坚守理想信念。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学习教育,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坚定理想信念、锤炼优良品格”专项活动,结合“四风”、拉票贿选案等开展剖析反思,查找、整改突出问题21个。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院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西充法院党建工作受到省委表彰。

——坚持实战培训,确保素能过硬。制定五年培训规划,分年度确定培训重点,各项培训目标全面完成,全市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人员三年内全部轮训。制定出台鼓励干警加强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办法,全市入额法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研究生学历比例从2012年的2.01%提高到5.75%。开通全市法院网络学院,组织1198名(次)干警参加国家、省级培训,全市法院素能考核合格率100%。每年常态开展庭审考评、书记员技能竞赛和法警技能比武,109名干警在全国、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奖。

——坚持严管严究,确保作风过硬。坚持从严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作风规范建设年”等活动,严格遵守法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接待当事人、窗口服务人员、聘用人员及案款、车辆、差旅费、重要物品采购等管理办法,实行警车GPS定位监控,经费预算、申报、支出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坚持从严监督,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四个一律”、司法巡查、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处理等监督办法,全程监督重大人事任免、重大经费支出、重大工作落实,五年来中院共开展明查暗访、作风巡查、审务督察80余次,对6个基层法院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蹲点式司法巡查,实名曝光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坚持从严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2016年1-11月处理违纪干警9人。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中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及市政协主席会议报告(通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和依法治市等工作,每半月通过《法院手机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通报)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9次视察法院工作。2016年1-11月,中院邀请316名(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办理、回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市政协及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27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及满意度测评,认真落实评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新成效,中院刑事审判、执行、党建、信息、宣传、财务管理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先后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审判、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审判管理等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优秀集体、全国、全省法院执法办案标兵、南充市“最美法治人物”“道德模范”等典型,231个(次)集体、1483人(次)受到中央、省、市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市人民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五年的工作历程给我们以深刻启示:一是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可靠,方能保证方向正确、站位准确,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道路前进。二是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坚决牢记使命。保障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人民法院唯有观大势谋全局,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方能汇集智慧、凝聚力量,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坚守法治理念。坚守法治理念,是审判执行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人民法院唯有坚守法治理念,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案办事,方能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公平正义惠及群众。

过去五年,全市法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一是南充改革发展的新目标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发挥好审判职能。市第六次党代会明确了“155发展战略”和开创南充新未来、建设成渝第二城的战略目标。人民法院如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保障服务好全市大局,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二是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盼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提质增效。当前,全市法院还存在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审理周期较长等问题。人民法院如何保障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盼,将考验我们的司法智慧。三是司法改革落地后的新形势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当前,全市法院面临法官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干警权益保障措施不力等问题。在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后,人民法院如何调动干警积极性、完成繁重审判任务,将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及2017年工作打算

市第六次党代会描绘了南充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未来五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全面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严格司法一体推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一体保障,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一体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施“155发展战略”,开创南充新未来、建设成渝第二城贡献法院力量。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积极营造发展好环境。聚焦“五大千亿产业集群”“五大板块重大工程项目”等全市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保障服务改革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枪涉毒、电信网络诈骗、危害校园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妥善审理非法集资等群体性敏感案件,夯实平安南充根基。依法打击侵占、挪用、贪污农业投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扶贫等专项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和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落实。深入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依法严厉惩治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助力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二是依法服务经济新常态。准确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发挥司法审判对市场资源配置的规范、引导作用,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和去库存去产能案件审理,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扎实开展“执转破”工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产权法律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和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积极应对民间借贷、工程合同、房地产案件大幅增长等新情况,着力抓好重大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审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加强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筑牢保障南充绿色发展的司法屏障。

三是合力攻克南充执行难。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建设,不断规范执行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动威慑机制,扩大信用惩戒范围,合力攻克执行难题,认真接受第三方评估验收。2017年上半年基本解决高坪、仪陇、营山、蓬安执行难,2017年下半年基本解决嘉陵、南部、西充执行难,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或“执转破”程序,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

二、全面推进改革创新,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落实司法供给侧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健全审判监督管理、错案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大力推进轻刑快处和小额速裁,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着力解决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关键问题。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和家事审判改革。全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西充、高坪法院集中异地管辖。进一步推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行政诉讼制度,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司法调研和司法建议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健全家事调查、心理干预、源头调解各项机制,更加注重修复家庭关系,引领“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是深入推进诉讼服务改革。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确保人民群众正当诉权。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健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加大巡回审判、司法救助、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更新换代,将审判辅助事务制度化剥离,由诉讼服务中心集中集约开展诉讼指引、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审判辅助和社会化服务。2017年2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对象依法免收诉讼费,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程中更有获得感。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强化“四种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严惩治司法腐败,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是强化素能提升。全面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创新院校合作培训模式,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业绩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干警体检、心理辅导等机制,探索实行法律实习生、司法雇员、志愿者等制度,全方位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能,激发队伍新活力。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持续深化“三型法庭”建设,加快推进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及人民法庭建设。全力推进“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的信息化进程,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为做好大数据时代法院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一定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切实担当、主动作为,一张蓝图、一干到底,为南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相关用语说明

 

1.关于数据的说明:报告中各类审判数据和部分其他数据均从法院信息化办公办案系统自动生成、提取。因报告印发前无法提取2016年12月的数据,故五年的数据统计区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2016年的数据统计区间为1月1日至11月30日。

2.犯罪记录封存(P-2):《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3.特赦(P-2):指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

4.知识产权 “三合一”审判机制(P-3):指人民法院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合议庭,对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类案件归口集中处理的审判机制。

5.“总对总”查控系统(P-4):指各级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端口”,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总端口”实现专线连接,远程快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全国范围账户内存款的专用系统。

6.“点对点”查控系统(P-4):指各级法院“端点”与各级协助执行单位“端点”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对被执行人财产、行为进行远程查询、远程控制的专用系统。

7.网络司法拍卖(P-4):指法院在司法拍卖中,直接与淘宝网等纯粹的网络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或者委托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其具有广泛性、公开性、匿名性、零佣金等特点,可以有效减少暗箱操作、降低流拍率、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利益。

8.溢价率(P-4):指超出原来成本价的百分比。

9.人员分类管理(P-5):《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明确指出,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中央政法委确定三类人员占比分别为39%、46%、15%。四川省将三类人员比例暂定为35%、50%、15%,预留4%的员额法官空间以便全省统筹和均衡配置。

10.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P-5):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法院审判为中心,对于关涉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法庭审判进行裁决。凡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11.庭审实质化(P-5):指对案件事实和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都必须通过庭审的方式予以认定,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12.轻刑快处(P-5):2014年7月,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13.小额诉讼(P-5):《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可对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符合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一审终审。

14.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P-6):指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自2013年起2至3年内将全国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实现翻一番的目标。南充作为全国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要达到法官数的两倍以上。

15.静默化监督(P-6):指对有关方面高度关注、上级法院督办交办、双方当事人反映强烈,以及可能出现司法不廉、不公苗头的案件,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在不参与案件具体研究处理、不干扰案件依法审理执行的前提下,通过旁听庭审、旁听合议、调查询问等方式,实现同步监督,既保障支持法官依法公正履职,又切实防范司法不公不廉,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16.廉洁听证(P-6):指对当事人反映涉嫌不廉洁不文明、心存怀疑、不服裁判等案件,由纪检监察调查核实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参与,组织廉政听证,同当事人面对面听取意见、通报情况、解惑答疑、沟通交流,从而澄清事实,消除误解怀疑,促使服判息诉,提升司法公信。

17.“三型法庭”建设(P-7):指阳光型、效能型、服务型人民法庭建设。

18.“法律七进”(P-7):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

19.“三重一大”(P-8):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

20.“四个一律”(P-8):指对违纪违法线索一律调查核实,对违纪违法人员一律从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一律连带追责,对违纪违法案件一律备案通报。

21.“执转破”(P-12):《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在执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企业均可向法院申请将执行案件转为破产案件。

22.司法供给侧改革(P-12):指把创新贯穿于法院的一切工作,推进和完善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司法服务。

23.智慧法院(P-14):指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以应用平台化和数据服务智能化为核心,构建横向融合的本级业务平台,融入纵向贯通的全国应用平台,以司法大数据的智能应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审判管理,通过技术创新手段的深度应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