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营山县宣传贯彻《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会议在县委三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亨坤、杨忠明,县人民法院院长郑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伟出席会议;县级有关部门和绥安街道办事处、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忠明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就《条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县城管执法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绥安街道办事处分别就如何宣传贯彻好《条例》作了表态性发言。蒲亨坤结合营山建设有影响力的山水田园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强调三点贯彻意见: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条例》顺利施行奠定坚实基础;三要及时开展跟踪监督,确保《条例》正确有效实施。
(营山人大办 易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