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王智霖
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事关战略全局,事关人民福祉,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勇于担当,主动参与,把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责任,当成头等大事,高度重视脱贫攻坚,积极支持脱贫攻坚,自觉参与脱贫攻坚,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在脱贫奔康的伟大事业中贡献人大力量,彰显人大作为。
一、脱贫攻坚,人大不能置身事外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改善民生,是人大履职行权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参与脱贫攻坚,人大有责任。脱贫攻坚是“天大的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依法履职行权,推进脱贫攻坚,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使命召唤,责任在肩。人大不能置身事外,必须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务实作为,不但要履行好职能职责,而且要主动参与到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中去,体现使命坚守,彰显责任担当,发挥人大优势,贡献人大力量,为脱贫攻坚献计出力、凝聚力量。
(二)参与脱贫攻坚,上级有要求。2015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在代表中倡导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通知》,今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再次下发《关于深化“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意见》,号召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采取多种形式出招献力,为全省打赢扶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声声号召,时时在耳。基层各级人大应当积极响应,主动融入,清醒认识肩负的职责,准确把握面临的任务,及时明确参与方式、重点内容、具体目标,不断把“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推向深入。
(三)参与脱贫攻坚,群众有期待。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摘掉贫困帽子、过上小康生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景。目前脱贫基数较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形势严峻,这是一场毫无退路、志在必成的必胜攻坚战。时代呼唤、人民期待。各级人大应当铭记人民殷殷重托,真诚回应群众期待,把解决好贫困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遗余力的抓紧抓好抓落实,努力践行为民代言、为民监督,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造福于民。
(四)参与脱贫攻坚,代表有优势。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特征,来自人民、扎根人民、联系人民,具有天然的群众基础;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先进分子,不仅具有先进性,更具有号召力;人大代表职务的法定性,赋予人大代表能够开展最全面、最直接和最有效的监督。怀才抱德,为国为民。人大代表不仅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而且也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领示范带动,凝聚行业优势,多行为民之举,多出利民之策、多做富民之事,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奔康中凸显代表优势,展现代表风采,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动能。
二、主动作为,代表必须身先士卒
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发动好、组织好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活动、发挥作用,切实提升活动开展实效,有力助推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一)履行法定职责,彰显先进性。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先进分子,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执行职务,既是职责要求,也有宪法依据。一要积极参加人大活动,做脱贫攻坚的“监督员”。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二要开展调查研究,做脱贫攻坚的“研究员”。各级人大代表要针对脱贫攻坚的重大问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找“穷根”、出“富策”,力求在脱贫献策上突出精准性、在脱贫推进中体现实效性。要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家中,广听民声、广集民智,及时了解贫困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虑,确保“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始终扎根贫困群众、始终为了贫困群众。三要宣传法律法规,做脱贫攻坚的“宣传员”。各级人大代表不但要主动学习掌握脱贫攻坚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的法律法规、富民惠民政策,把脱贫攻坚的有关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家中,让富民惠民政策落实到群众手中,努力促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执行无偏差、不走样。
(二)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带动性。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行业翘楚,在脱贫攻坚中优势明显、作用突出,应当在脱贫攻坚中发挥自身优势、聚集社会力量,为加快脱贫、长效脱贫作出更大贡献。一是依托企业优势,打造带动产业。产业兴村、产业脱贫、产业致富,发展产业是脱贫之本,富民之基。各级企业家代表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企业优势,结合贫困村实际情况,契合贫困村产业取向,精准对接,因地制宜,建立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特色致富产业,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多种途径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同时,还要在产业扶贫中积极开展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就业劳务扶贫等工作,促使产业扶贫真正落地见效。二是利用专业技术,构建智力支撑。扶贫先扶智,各级专业技术代表要开展送技术、送信息、送科技活动,指导和帮助贫困群众学习掌握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通过“扶智造血”,激发内生动力;要发挥文化、医疗、教育等行业优势,开展多种活动,促使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三是发挥桥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基层代表与贫困群众走的近、谈的来,要及时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诉求,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要加强感恩教育,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引领、监督人民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特别是乡镇人大代表要加强示范,引领带动一片环境好、风气好、习惯好。
(三)解决突出问题,突出帮扶性。要突出“1+1”、“1+N”结对帮扶重点,确保“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代表参与全覆盖。一是帮扶要带着真心。各级人大代表要带着真情开展帮扶,与贫困群众“结对子”、“走亲戚”,时刻不忘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二是帮扶要促进生产。要帮助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做好脱贫规划,切实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在生产物资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促进贫困村、贫困户打下持续发展、脱贫奔康的坚实基础。三是帮扶要改善生活。要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及时给贫困户送医送药送健康,送棉送被送温暖,切实保证贫困户的生活各项指标达标。四是帮扶要增加收入。要竭尽所能帮助联系贫困户通过外出务工、就近就业、种养加工等切实可行的方式增加收入,补齐短板,切实避免“糊涂账”,确保算好“明白账”。
三、齐心协力,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脱贫攻坚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各级人大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保障,形成合力,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一)强化保障促合力。一要加强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肩负领导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把握正确方向,协调各方关系,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广好机制好作法,组织引导“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乡镇(街道)人大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好本辖区活动的有效开展。二要协作配合。及时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活动开展情况、代表帮扶情况,督促开展行业、部门扶贫活动。人大各专委会、办事机构,乡镇(街道)人大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有效开展。三要提供保障。各乡镇(街道)人大,要当好组织者、尽到地主之谊,不间断、无缝隙地做好服务工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的履职行权、开展活动中创造有力条件、提供便利;政府职能部门要为人大代表参与的脱贫项目实施、产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二)跟踪督导增推力。一要加强检查指导。要及时报告本地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活动开展,编发工作简报,通报活动进展,推动活动均衡发展,切实避免不落实、不落地、不见效。二要加强代表考核。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主动报告个人的活动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人大常委会要将代表参与“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的情况记入履职档案、纳入履职考核,作为代表述职的重要内容和连任的重要依据,努力防止结而不扶、帮而不实,只站岸边、不下深水的现象。三要加强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创新机制,促使“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韧劲和作风,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推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做到“不脱贫不收兵、不致富不罢休”。
(三)弘扬先进助动力。用先进典型示范人,用动人事迹鼓舞人。要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人物,彰显人大力量,展现代表风采。一要宣传先进。要及时发现和挖掘“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向上推荐,广泛宣传,弘扬先进,树立标杆。二要推广先进。要推广各地的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活动开展。三要表彰先进。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弘扬时代主旋律,凝聚脱贫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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