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南充市嘉陵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成功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凤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李建冰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对议案涉及的人事任免事项逐一进行表决。会议决定任命李晓丽同志为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建冰同志为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张丽同志为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赵军同志为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伴随着激昂的国歌,李建冰作为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带领任命人员面向国徽庄严宣誓。宣誓仪式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戚辉为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就全区关注的黄金江岸建设项目,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南充市嘉陵区黄金江岸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PPP+EPC模式建设并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将嘉陵区黄金江岸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采用PPP+EPC模式建设,并将区级承担资金纳入当期财政预算。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总结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汇报,表决通过了《南充市嘉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专项报告。(嘉陵区人大办 冯智 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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