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元勤同志指出,一是会议是依法、按程序召开。依据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专门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对人大代表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在主任会议上听取专题报告。
二是人大代表提出各方面的建议,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代表的职责所在。我县三百多位代表都来自最基层,他们代表着一百多万人来执行当家做主的权力,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要真正的重视,认真办理,办理后必须让代表满意。
三是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今年政府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态度鲜明,效果良好,值得肯定。以后无论是政府,还是相关的职能部门,在对重点建议的办理中,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提早介入,提前参与。(仪陇县人大信息中心 王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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