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营山县宣传施行《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座谈会在县委三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斯顺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宣传部、县人大相关专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各中心场镇乡镇长、人大主席、绥安街道办负责人、绥安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忠明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就《条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县委宣传部、县城管执法局、县司法局、绥安街道办事处分别就如何宣传贯彻好《条例》作了表态性发言。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涛同志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深化认识主动作为,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培训学习全覆盖、宣传动员全知晓、机制体制全建立,强化宣传《条例》保障督促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斯顺平同志结合营山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强调三点贯彻意见: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宣传施行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定位,准确把握《条例》宣传施行的关键节点;坚持提早入位,认真做好《条例》宣传施行的前期工作。(营山人大办 易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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