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讨论县人代会有关事项并作出重要人事任免
1月16日下午,西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涌泉,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伟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讨论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有关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和各代表团编组名单等事项。
会议决定西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三天,1月22日上午报到,1月25日下午闭幕。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院、检察院各项报告,认真总结2017年的主要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的工作任务;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决定任命何春为县司法局局长、范映蛟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郭峥嵘为县水务局局长、程忠良为县农牧业局局长、程芳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因工作需要,会议决定同意赵利民辞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张晓波的西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蒲永红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程芳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范映蛟的县水务局局长职务、何春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郭峥嵘的县农牧业局局长职务。(西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赵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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