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级有关新闻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8年4月评选第26届南充人大新闻奖。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第26届南充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推荐参评作品。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第26届南充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开展南充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投身人大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新闻报道的正确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人大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评选活动由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办,聘请市级新闻主管部门、市级主要新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关方面负责人担任评委,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秘书科,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准备和保障协调工作。
二、评选基本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等。
(四)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推荐参评。
1.参评作品有词序颠倒、成分缺失、指代不明、归类有误等情况的,不得获一、二等奖(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除外)。
2.参评作品中的文字作品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视频作品字幕有错别字、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有误的,不得获一等奖。
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三、评选范围
(一)四川省内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报刊、国家正式批准的电台电视台以及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刊载的新闻作品。
(二)《人民权力报》、四川人大网和《南充人大》登载的新闻作品。其他内部报刊及网站登载的新闻作品不参加评选。
(三)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载体刊载的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作品。
(四)作品发表的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25日。
四、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评选类别要求申报。作者姓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报送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一)公开报刊类作品
参评作品只包括在四川省内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不包括在《人民权力报》、《民主法治建设》杂志上发表的作品。
1.消息。指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2.评论。 指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
3.通讯 。指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所作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但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1件系列报道、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
5.新闻版面。 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
6.新闻专栏。 报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周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
(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类作品
1.消息。 定义同公开报刊类作品消息。
2.评论。 定义同公开报刊类作品评论。
3.专题。 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同公开报刊类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5.现场直播。 与新闻事件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和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题,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得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但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6.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
(三)网络类作品
参评作品要求原创,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评论。 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
2.专题。 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
3.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该评选项目不含系列访谈。
(四)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类作品
参评作品是指在手机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上,以APP、微信、微博为载体发表的作品,要求原创,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评论。 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上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
2.消息。 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上首发的原创消息。
3.通讯。 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上首发的原创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等。
4.专题。 在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上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
5.访谈。 在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上主持人与嘉宾在线访谈的作品,包含在线人物访谈、法律介绍、专家释疑、代表与人民群众对话等。
(五)摄影类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报社、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要求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文字说明准确、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单幅。 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
2.组照。 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
(六)人大报刊类作品
参评作品只包括在《人民权力报》《民主法治建设》杂志和《南充人大》杂志上发表的作品。《南充人大》杂志登载的获奖作品不上报参加上级人大新闻奖评选。
1.消息。 定义同公开报刊类作品消息。
2.评论。 定义同公开报刊类作品评论。
3.通讯。 定义同公开报刊类作品通讯。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同公开报刊类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核实参评作品的相关信息,确认参评资格,并对作品不当归类进行调整。
五、推荐办法
(一)市级新闻单位记者(署名在第一位的)在媒体发表的作品,由市级新闻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二)各县(市、区)新闻单位记者发表的作品,和各县(市区)人大新闻工作者(署名在第一位的)在媒体上发表的作品,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三)市级新闻单位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按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数目推荐参评作品。
各市级新闻单位按限额填报。
各县(市、区)名额分配基数为14篇。其中:公开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互联网新媒体、摄影、人大报刊各2篇,其名额不可调剂使用。获得上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四川人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南充人大新闻奖一等奖奖项的单位,每获1个奖项可增加推荐作品1件。
六、报送方式
(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级新闻单位推荐参评作品时,同报送一份推荐目录、一份参评作品推荐表、一份参评作品原件和参评作品电子版。
参评作品原件包括:报刊原件;网络作品网页打印件;摄影作品,其尺寸须冲洗为8英寸1张;广播作品和电视作品,须刻录成光盘,每张音频、视频光盘只须刻录1个节目和广播作品、电视作品每件作品的文字稿。
参评作品电子文档包括:参评作品推荐表和文字材料的电子版,以及广播作品、电视作品每件作品的文字稿,须用Word格式保存。摄影作品保存文件数据不小于2MB,文件格式一律为JPEG。电子版必须与原件内容一致,不得为重新修改、编辑、制作。
(二)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送时必须填写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三)推荐的作品,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数量,于3月26日前送至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机关308室),对于3月26日至3月31日期间有符合要求的作品需要补报的,请于4月1日前报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联系人:张小林,联系电话:18990779633,邮箱:380516085@qq.com。
七、奖励
(一)本届南充人大新闻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组织奖四个奖项。评选结果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南充人大网公布。
(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在评选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27届四川人大新闻奖评选。
附件:1.第26届南充人大新闻奖各单位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2.第26届南充人大新闻奖推荐参评作品目录
3.第26届南充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件1:第26届南充人大新闻奖各单位推荐参评作品数额分配表
南充日报 20篇(其中公开报刊类作品参评项目12篇, 摄影类作品参评项目5篇、移动互联网新媒 体3篇)
南充晚报 20篇(其中公开报刊类作品参评项目12篇,摄影类作品参评项目5篇、移动互联网新媒体3篇)
南充广播电视台 20篇(广播电台类作品参评项目10篇、电视台类作品参评项目10篇)
顺庆区 14篇 高坪区 14篇
嘉陵区 14篇 阆中市 14篇
南部县 15篇 西充县 14篇
仪陇县 14篇 营山县 14篇
蓬安县 1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