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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认识
来源: 南充人大网 时间: 2018年6月19日 17:34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今年是县乡人大换届后行权履职的关键之年。结合仪陇县乡镇人大工作履职情况,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浅谈几点认识:

客观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现状

近年来,乡镇人大在党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充实了人大队伍,加强了阵地建设,积极组织代表开展监督活动,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其生机和活力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配备正科级实职的专职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乡镇党委更加重视人大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人大工作创造条件。乡镇人大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有固定场所、办公设备、专兼职人员,创建了“人大代表之家”,乡镇人大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

监督工作不断增效。制定并实施年度乡镇人大工作计划和监督计划。在监督计划上,充分认识到人大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将监督的重点放在了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民生实事方面。在监督过程中,很多乡镇着眼脱贫攻坚和项目建设,积极开展视察和调研,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和项目攻坚战的深入开展;还有些乡镇着眼于政府依法依规和作风转变,集中开展代表评议,促进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廉洁勤政。

代表作用不断凸显。乡镇人大以“代表小组”为基本活动形式,普遍建立履职档案,开展小组活动。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中,广大代表主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调研视察、建言献策、示范引领,为脱贫攻坚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高度重视代表素质提升和民情收集,积极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和选民接待等活动,代表们视野更广、职责更明、效果更好。

诚然,乡镇人大目前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没有完全得到社会的充分重视。二是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主席团活动还不够规范,人大的职权没有得到充分的行使和发挥。个别乡镇还存在“党政难分”现象,造成人大不好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三是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代表的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乡镇人大主席自身依法履职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对人大工作研究思考还不够。

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形势和基本原则

准确把握乡镇人大新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建设。全国人大顺应中央重视基层工作的新导向,形成了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集中修订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从党的文件和法律规定上明确了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职权和活动方式,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的职责与活动。随后,《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再次修正,规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共10项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职权和自身建设。省委、市委、县委也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将乡镇人大的会议召开、依法行权、工作经费、自身建设等内容一一写进了“意见”。随着党委文件及条例的落实,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地位和作用必将日益突出。

始终围绕人大工作“五个坚持”。即:乡镇人大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必须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保障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人大工作、人大代表的特点和优势,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探索创新,注重求真务实,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正确处理好人大工作“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行权的关系。乡镇人大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主动争取党委支持;自觉做到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与党委工作同心同步。二是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乡镇人大在依法行使监督权过程中,对政府工作既要大力支持,又要敢于监督,支持政府抓大事、抓好事,监督政府改进工作、改进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重大原则问题,必须依法进行监督,日常工作问题,不必吹毛求疵,最大限度实现支持与监督辩证统一。

切实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赋予乡镇人大13项职权,其中包含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等。乡镇人大要认真行使这些职权,做到既积极、又稳妥,确保实效。一是要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好决定权,并抓好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体现其权威性。二是要行使好监督权,把涉及党委政府的重点要点、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焦点列入监督的范畴,议题要少而精,要着眼于乡镇实际情况,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如,为促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可进行工作评议;为有效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可采用调研、视察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为了推进某一方面重点工作,可以听取政府报告专题审议。三是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充分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继续深化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要求主席团成员做到与联系代表常见面、常沟通,收集民意,通报工作。乡镇主席团召开会议和开展活动,应邀请县乡人大代表参加。二是拓宽和增强“人大代表之家”的承载力和服务功能。做到有场所、有牌子、有设施、有制度、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录;以“代表之家”为载体,认真组织学习活动,积极开展接待选民。三是积极培训和宣传代表。坚持以便于代表为重,或以代表小组形式,或以会代训形式,积极对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优秀代表,以代表的优秀事迹激励更多代表依法履职、示范引领。

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一方面,要强化学习意识,增强履职能力。人大工作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很强,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及主席团成员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人大制度理论、人大基本知识,熟悉乡镇人大工作的内容和方式、规则和程序,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包括:乡镇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办法、人大代表视察制度、调研制度、评议制度等多个方面内容,通过制度的实施,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县人大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一是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制度。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实行分片包乡,及时了解乡镇人大工作推进情况,督促人大依法开展工作。二是县乡联动统一组织监督活动。从统一组织重大活动入手,对乡镇人大统一布置,先乡后县逐步进行,促使乡镇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如开展执法检查,可以对部分乡镇先进行执法检查培训,然后要求乡镇从实际出发,对本乡镇存在问题进行检查,提出问题建议,继而再参加全县的执法检查,并在常委会上作执法检查审议发言,从而达到上下联动、共同促进的目的。三是加强人大主席的业务培训。综合运用集中学习、经验交流、组织调研等方式,加强对人大主席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乡镇人大地位、性质、特点和作用,帮助解决乡镇人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问题。(仪陇县人大常委会 吴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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