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5日,市人大民宗外侨委组织部分委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联系领导及民宗外桥委(教科文卫委、社事委)负责人,市、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人到深圳人大培训中心参加《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6月14日修订,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学习培训,国家民委原副主任、十二届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吴仕民等专家学者授课。
本次培训活动就《条例》的修改背景、新条例解读、当前民族宗教热点问题及处理民族问题的宪法原则等进行了系统学习辅导,深圳市委统战部民族处专题交流了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城市回族穆斯林群众管理的体会与思考,培训内容针对性强,授课师资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参训学员严格遵守了课堂纪律和外出培训纪律,圆满完成了培训学习任务。本次培训对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通过本次培训,市、县(市、区)人大相关专委会、政府民宗部门对于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调处民族宗教突出问题、正确区分民族节日和宗教活动等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新《条例》的信心和决心。(民宗外侨委 寇春茂)
南充人大微信公众号
SCNCSRD
长按二维码关注本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