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圣伦带领第四执法检查组对阆中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阆中市木兰镇污水处理厂、升钟湖木兰段、七里马家河、阆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察看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查阅工作台账等资料。执法检查组边走边看,向相关部门认真询问了当地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并就进一步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交换了意见。
执法检查组对阆中市为贯彻实施好《水污染防治法》所作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阆中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方面,始终坚定绿色发展理念,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工作有力,相关项目建设推进迅速,治理成效正在显现。同时指出,在加强流域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努力提高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提升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陈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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