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琳在果城会堂三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缪红、王润生、贺频、韩大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初审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将区人大常委会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提请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传达了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对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履职测评,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帆,区人民法院院长邹九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晓荣,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顺庆区人大办 彭琪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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