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适应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新形势,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于2020年5月26日至6月25日通过南充人大网、南充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对《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问卷调查,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问卷将以匿名形式开展,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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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