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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南充人大网 时间: 2020年6月22日 23:48
2020年6月19日在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 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关于司法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中、省、市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科学有序推进执行工作等意见,统筹推进自身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全力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一是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先后抽调干警2028人次投入抗疫一线,认真做好卡点值守、入户排查、隔离服务等工作,发放防疫资料8133份,有力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二是攻坚克难充分履职。依托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等平台,在线立案2958件,在线庭审541件,在线证据交换、文书送达4344件次,有效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从严从快审理妨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实施诈骗、销售伪劣防疫物资等犯罪案件29件62人,有力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灵活采取审判执行措施,指导全市法院妥善审理劳动争议、融资借贷、破产重整等案件4115件,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执结涉企案件1627件,执行到位金额4263万元,暂缓执行86件,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124人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开展“一对一”联系,针对疫情苗头性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引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奋力建设大城法院”目标,全面实施“六个实质化”“三项工程”,服务保障全市中心,突出执法办案重心,把准队伍建设核心,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为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5153件,审执结92023件,结案率96.71%,结收比102.97%,法官人均结案219.63件,法官个人最高结案534件。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644件,审执结10319件,结案率96.95%,结收比100.21%,法官人均结案169.16件,法官个人最高结案261件。全市法院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结收比、法官人均结案数、法官个人最高结案数历史性最高,未结案件历史性最低,审判质效历史性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与党同心、与党同向、与党同行

牢牢把准“政法姓党”这个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举党旗、听党话、跟党走。
一是坚决落实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院重点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活动49次,市委领导先后11次批示法院工作。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完成108件特赦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建立述职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强化斗争精神,确保全市法院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认真落实市委决议决定,2019年春节上班即在全市法院以“四类案件”监管、“三非”工作机制落实、案件大评查为抓手,扎实开展“整治‘三案’、彰显‘三公’”专项活动,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人。其中,严肃查处营山县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仁昊,仪陇县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袁伟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利益案”并受贿犯罪问题,刘仁昊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袁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二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清理出法院队伍。
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研究制定“1+2”总体文件、6个专项方案和“8+5+2”专项整治方案,组织集中学习5天、集中研讨4次、调研成果交流1次,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7次,检视问题28个并及时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坚持带着问题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7份,关于危困企业法律应对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全面接受巡视巡察。坚持把接受巡视巡察作为剖析工作、提升水平的重要机遇。中院班子始终站在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高度,认真接受、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对照党章党规,结合主题教育,深入检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巡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自身检视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行台账管理、专人管理、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坚持忠诚履行职责,始终围绕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坚持市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全力以赴为南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护好“压舱石”,服务保障“稳定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职责,依法惩治犯罪、定分止争、保障秩序,全力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持“严惩严打”,妥善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严惩“法轮功” “全能神”等邪教分子;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深挖彻查与“打伞破网”相结合,审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一审案件36件,193名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院被市委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414件,59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毒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515件680人,钱某钢、周某伟因贩卖、制造毒品12千克被依法判处死刑。坚持“妥调妥处”,妥善审理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庭前加强风险评估、庭中严格规范庭审、庭外注重合力化解,中南世纪城、雅邦百货等群体性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全面落实首访责任制、领导定期接访制和终结移送制,中院全年接待信访群众1702批次1812人次,其中院领导接访926批次950人次,西充县法院对非法信访的李某龙、杨某军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力维护信访秩序;认真办理中央、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交办案件,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和信访化解等专项活动,马某珍、杨某刚等一大批信访老难案件得到成功化解,中院被市委表彰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坚持“共建共治”,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法院干警特别是人民法庭干警常态开展巡回审判,积极推进“无讼村”“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治安隐患集中整治、“红袖标”巡防和法治宣讲,促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仪陇县法院在该县宏德中学公开审判一毒品犯罪案件,县电视台现场直播,取得良好效果。蓬安县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驻村法律工作室,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护好“引擎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坚持把护航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当先锋、优服务、强保障。助力打好“三场攻坚战”,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审结非法集资案件21件;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53份,中院就涉府合同订立、履行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积极参与“商品房团购”“下穿隧道”等问题法律研究,院领导带队深入燕京啤酒、鑫达建材等重点企业及“印象嘉陵江”等重点项目,就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进行座谈交流;高坪区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专项调研,为该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开辟涉贫困群众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当事人免收诉讼费,中院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95万元,选派6名干警到凉山、南部、蓬安开展蹲点帮扶,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表彰为援藏援彝工作先进集体。完善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制度,开展环境资源专项审判活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9件,用司法方式呵护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打好“三场突围战”,妥善审理涉“5+5”现代产业体系、“5+100”重大工程项目案件,依法保障成南达万高铁、汉巴南铁路、高坪国家开放口岸机场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2949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规制各类违约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审理涉公司、合同、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类案件32869件,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打好“三场持久战”,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依法审理南部县政府原县长任某民、顺庆区政府原常务副区长秦某平、南充市科协原副主席罗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84件,全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是护好“连心桥”,服务保障“民生大局”。坚持把群众期盼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忠诚履行职责,积极回应关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人身、财产安全的期盼,开展涉食品药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27件,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南部县法院对贩卖病死猪肉的汪某海、汪某全依法判处刑罚,并禁止汪某海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开展“套路贷”“校园贷”案件法律问题研讨,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坚决斩断利益“黑手”,顺庆区法院依法审结南充某大学多名学生受害的“校园贷”案件,对被告人刘某、夏某、陈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认真分析互联网时代犯罪特点,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18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合法权益保护的期盼,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执行指挥中心全部实质化运行,常态开展“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涉农民工维权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全年执结案件30993件,执行到位标的71.19亿元,一件执行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典型执行案例”,两名执行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全省十佳执行干警”,中院因执行工作成效显著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妥善审理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纠纷等案件5370件,为当事人追索赔偿、劳动报酬4808.52万元;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10212件,促进构建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中院一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案被评为“全省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并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扎实有力受到省级表彰;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件;依法启动再审221件,再审后依法改判20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盼,认真履行司法监督职能,在全省率先推动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创新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发布行政审判司法白皮书,定期通报行政案件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审结行政案件1149件,其中,依法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18件,驳回当事人起诉或诉讼请求271件。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聚焦质效、聚焦服务、聚焦队伍

坚决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聚焦审判质效、司法服务和法院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决战“主战场”,执法办案历史最佳。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法院第一要务,不断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提升公信,执法办案取得历史最佳成绩,中院被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确定为全省两个巡回审判点之一。改革案件“办理”,中院从2019年7月1日起实行繁简分流2.0版,创新设置民事简案、繁案和综合团队,增设二次筛选机制,中院繁简分流改革经验迈出南充、领先四川、走向全国,江苏、安徽、河北等地40余家法院来院学习考察。改革案件“指导”,创新审委会运行模式,减少个案研究范围和比例,加大宏观指导力度,有针对性发布指导意见和指导案例;建立发改案件沟通交流机制,中院每两月通报发改案件情况并逐案分析原因,每季度举办法官、律师、专家、学者参加的法官论坛,促进裁判理念、裁判尺度统一。改革案件“监管”,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审判监督职能,全年标注、监督“四类案件”1054件,确保重点案件办理质效;创新评查方式,与遂宁中院建立交叉评查常态机制;认真开展“万案大评查”活动,全年评查各类案件2872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倒查责任、逐一整改,并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机制。
二是创新“主渠道”,司法服务一体推进。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创新思路、实化举措、确保效果,司法服务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主要领导肯定。建立“一站通办”诉讼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诉讼服务实质化工作,全市10个法院全面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缴费、咨询、材料收转等各项服务“一站通办”,实质运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发、运行诉前风险评估系统,切实方便当事人办理诉讼及相关事务;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引进律师协会、保险协会、医调委、金调委等第三方组织入驻法院,全省首个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室在南充中院成立,中院与市房管局联合开展“诚信楼盘”创建活动,在顺庆、南部全面试点诉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阆中市法院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成立35个诉源治理法官工作站,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嘉陵区法院举办南充市首届物业管理论坛,凝聚综合化解物业纠纷合力。推行“一网办尽”诉讼服务特色,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程,建成运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行网络立案、送达、缴费、调解等“互联网+”服务,全面开展电子档案就近查询,当事人可在距离最近的法院查询全省法院诉讼档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坚持“只跑一次”诉讼服务标准,逗硬落实立案登记制,当事人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当场立案;优化诉讼费退还、执行案款发放流程,当事人只需按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及相关诉讼材料,相关款项自动到账。
三是打好“主动战”,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思路不动摇,务实谋划、主动出击,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全市法院36个集体、98名个人受到中、省表彰。打好党的建设主动战,实施党建创新工程,在全市率先开发“智慧党建”管理系统,实现党建工作考核的自动量化;创新“三会一课”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党务干部任职培训和党务后备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中院第二党支部获全省政法系统“学讲话、学条例、迎大庆”学习竞赛活动先进党支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向中院党组述党建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扎实开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审务督察4次、专项检查2次,点名通报问题26个,中院根据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内部防控机制19个。打好能力建设主动战,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培训、轮训、调训,对新进人员实行凡进必训,与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院校合作机制,定期开展法官庭审观摩、书记员速录和法警技能训练,打造“六个十佳”“院长庭审示范月”素能提升金字招牌,营山县法院创办“法官夜校”,南充法院裁判文书历史性全国获奖。打好文化建设主动战,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成功举办“法徽闪耀践初心”文艺汇演,239.5万名观众网上同步观看;3篇文艺作品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采用;新媒体阅读总量排名全省法院第一;南充法院获得全省法院第四届“奋进杯”篮球比赛冠军,顺庆区法院原创歌曲《思语》获全国法院二等奖。
四、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开门纳谏、开门问计、开门审案
牢固树立“尊重人大就是尊重宪法、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权利”的理念,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治‘三案’、彰显‘三公’”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执行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28名全国、省政协委员走进南充法院开展专项视察,中院邀请226名(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调解、接访、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裁判文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手机报24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妥善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4件。认真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积极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公正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市法院通过网络公开裁判文书93349份,庭审直播案件8642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402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6场(次),中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新闻发布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关怀承载希望,奋斗铸就辉煌。全市法院2019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关爱、社会各界信任帮助的结果,是全体干警埋头苦干、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回顾2019年工作,我们清醒看到全市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质效与公正司法要求尚有差距,部分法院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率较高,息诉罢访率较低,同案不同判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改革成效与大城法院目标尚有差距,个别工作配套不完善、措施不落实、效果不理想;三是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期待尚有差距,个别干警业务素养不高、自身要求不严、个人形象不好。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不惧风雨、不畏险阻,下定决心、切实整改。
关于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建设大城法院”目标,按照“服务保障全市中心、突出执法办案重心、把准队伍建设核心”思路,深谋深化“六个实质化”,深推深耕“三项工程”,立足新起点,扬帆再启航,为南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坚定坚决,矢志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司法应对,以法治手段服务保障“九场战役”“九项工作”,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新推进服务大局实质化,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建立危困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用好重整、预重整、破产等法律手段,助力“问题楼盘”治理。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善作善成,久久为功提升审判质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审执权力监督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健全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深入实施质效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加强业务指导,创新案件评查,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健全办案人员权责清单,做实“四类案件”监管,确保司法行为规范有序。巩固拓展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努力实现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三是倾情倾力,激情满怀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扎实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以坚实步伐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用法治手段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智慧法院建设工程,全面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扎实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诉源治理实质化。积极推进“199”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四是加压加劲,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党建创新工程,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着力提升法院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全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意识,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整治‘三案’、彰显‘三公’”专项活动,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的联合办案力度,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初心和使命是我们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不竭动力。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法院力量!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1. 数据使用说明:(1)报告中2019年主要工作所使用数据统计区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未加“中院”限定,则为全市法院数据。(2)疫情防控部分数据统计期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
2.“六个实质化”:服务大局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
3.“三项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党建创新工程、智慧法院建设工程。
4. 各类案件:含刑事、民事、行政、赔偿、执行、减刑假释案件,其中前三类分别含一审、二审、申诉、再审案件。
5. 结收比:结案和收案的比值,反映结案效率高低。结收比越高,说明效率越高,案件积压越少。
6.“整治‘三案’、彰显‘三公’”专项活动:2019年2月11日起,全市法院集中开展“整治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彰显公平、公正、公信”专项活动。
7. 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对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同一个审判庭统一审判,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8. 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府院联席会议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建立市级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旨在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预防行政纠纷产生,运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4月26日,南充市召开府院联席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席制度的通知》,确定建立一年两次由市长、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参加的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长效机制。
10.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2019年11月15日,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将南充中院确定为全省两个巡回审判点之一,并将根据工作安排在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庭审、询问、调解、阅卷、调查等审判活动,必要时进驻办案。
11.繁简分流:将案件分为繁案和简案,通过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12.“四类案件”:最高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一是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二是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三是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四是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13.“万案大评查”活动:2019年9月,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机关集中开展“万案大评查”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接收评查的案件数量分别为不少于40件、20件、30件、20件。
14.医调委:医调委即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专职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15.金调委:金调委即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独立于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专职从事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工作。
16.“六个十佳”:“十佳庭长”“十佳法官”“十佳法官助理”“十佳庭审”“十佳法律文书”“十佳执行案件”。
17.“院长庭审示范月”:2019年5月1日至31日,中院联合新浪法院频道开展“南充法院院长庭审示范月”活动,以此推进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
18. “两个坚持”专题教育:2020年4月10日,最高法院组织召开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
19. “九场战役”:市委书记宋朝华在中共南充市委六届九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打好风险防控、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场攻坚战”,坚定不移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对外开放“三场突围战”,坚定不移打好管党治吏、正风肃纪、惩贪治腐“三场持久战”。
20 . “九项工作”: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力抓好县域经济、改革创新、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民生改善、意识形态、基层治理、民主政治、常委会自身建设“九项工作”。
21. “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2020年4月10日,最高法院组织召开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22.“三个规定”专项整治:2020年4月10日,最高法院组织召开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附件2
典 型 案 例
1. 钱某钢、周某伟贩卖、制造毒品案:2018年2月,被告人钱某刚、周某伟从重庆购入制毒原料,非法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12千克。经南充中院依法审理后,判处二被告人死刑。打击了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 中南世纪城案:南充世纪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交房义务,业主要求其承担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并诉至法院。南充中院受理该74件上诉案件后,对该批案件进行了优先审理。仅用15天的时间即促成南充世纪城公司与各业主达成了一致调解方案。随后,一审法院审理中的相关300余件案件均顺利签订调解协议。南充中院对该系列案的办理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3. 雅邦百货案:南充雅邦百货有限公司拖欠115户业主租金,案件经顺庆区法院判决后,雅邦百货提起上诉。因该案涉及一百多位业主的权益,业主曾经多次到顺庆区政府集体上访。南充中院受理该批案件后,组织专门合议庭,及时审理并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迅速化解了不稳定因素。
4.李某龙案:2014年至2018年期间,李某龙四次前往北京上访,且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威胁、辱骂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西充县法院依法认定李某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5. 杨某军案: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杨某军多次纠集部分村民到西充县10千伏凤桥Ⅰ、Ⅱ线改造工程现场及气源管道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以要补偿款为由阻碍施工,导致两项工程被迫数次停工。西充县法院依法认定杨某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6. 任某民职务犯罪案:2008年至2018年期间,任某民利用担任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南部县委副书记、南部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资产转让、项目推进、企业选址迁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以现金或交易等形式收受贿赂共计762.83万元。南充中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受贿所得762.8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7. 秦某平职务犯罪案:2006年至2018年,秦某平利用担任顺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申报产业扶持资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566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8.罗某职务犯罪案:2009年至2010年期间,时任西充县委常委、副县长的罗某等人,在西充县城北新区拆迁安置、征地补偿过程中,相继以拆迁户的名义虚增拆迁还房予以非法占有,贪污500余万元。2010年至2013年期间,罗某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82万元。南充中院依法判处其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9. 汪某海、汪某全案:2018年11月, 正值非洲猪瘟泛滥期间,汪某全将两头病死猪以50元价格卖给汪某海。汪某海对病死猪进行切割后拿到市场上予以售卖,非法获利97元。汪某海、汪某全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病死牲畜,被南部县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6个月,同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并禁止被告人汪某海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该案是南部县首例由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0. 南充某大学“校园贷”案:2019年12月18日,顺庆区法院在南充某大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夏某、陈某诈骗案。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采用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等“套路贷”方式,骗取多名学生财物。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夏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11.南部中学执行案:被执行人何某富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长期占有由南部中学所有的房屋,严重侵害南部中学合法权益。执行法院多次向南充中院、南部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与多部门联动,制定强制执行预案。执行工作历时近五年,历经大小30多次调解座谈,20余次上门走访调查。2018年11月12日,被执行人何某富腾退完毕全部房屋,整个腾退、拆迁过程安全、平稳、有序,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案件得以成功执结,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该案获评全省“十佳典型执行案例”。
12. 某村集体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案:本案该村村民小组会议规定纯女户只能有一个女儿参与分配土地补偿款,实际排除了家庭中其他女儿及其配偶子女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南充中院通过与律师耐心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的集体成员资格获得认可。该案被评为“全省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附件3
2019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图示分析
1. 全市法院各类案件受理、结案情况示意图
 
全市法院案件受理数、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8.03%、11.84%,法官人均结案219.63件,同比上升7.45%。
2.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结构示意图
 
从办结案件情况看,民事、执行类案件占比九成,执行案件呈持续上升趋势。
3.全市法院刑事一审新收案件结构示意图
 
刑事一审案件总量同比上升5.42%,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上升明显。
4.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新收案件结构示意图
 
离婚、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前10位多发案件,占民事一审案件总数七成以上。
5.全市法院行政一审新收案件结构示意图
 
2013年以来一审行政案件逐年大幅攀升,2019年出现拐点,同比下降33.29%。
6.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示意图
 
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受理数、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2.48%、20.66%。

7.全市法院审结案件效果示意图
 
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社会效果整体向好,审判质效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附件4
2019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和落实情况
雷震等10名代表 办理和落实情况
进一步提升法院内部资料的信息化应用,在确保不影响法官办案的情况下,依法开放部分查询权限,方便案件法律文书及当事人信息查询。同时,在验证生效证明材料时,灵活形式和内容。向上级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与网络信息的深度融合的建议,加快推进建立法院与仲裁机构、公证机关之间信息交互的通道,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工作,并特别责令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执行立案环节和程序,提升服务当事人的能力水平。
1 意见建议内容
提议改进法院执行案件立案需要材料
(主办) 
敬永国等10名代表 办理和落实情况
平衡保护未成年犯罪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益。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强调对受到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受害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利。除有碍案件办理的情形外,将案件进展情况、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对有关情况予以说明。严厉打击利用特殊身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加强对受害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障,保障受害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和救助,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模式。
2 意见建议内容
综合施策,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
(协办) 

彭小平委员 办理和落实情况
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失信大曝光”“执行大行动”等专项活动,充分利用“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通过依法采用数十种手段,精准有效打击各种拒执行为。完善联动机制,切实加强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整肃执行队伍,确保执行公正廉洁,针对执行队伍存在问题并结合全市法院的实际,在执行领域专门制定落实“整治‘三案’、彰显‘三公’”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在专项活动中,对长期未结案件和重复信访案件,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
3 意见建议内容
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
(主办) 
黄海涛委员 办理和落实情况
对于案涉资金确实用于乡村振兴发展的案件,适当予以减免诉讼费,减轻乡村振兴相关实施主体的诉讼负担。依法积极适用简易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及时化解纠纷。采用多样灵活的执行方式,大力促成执行和解;在确保金融债权的回收率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同时,给予乡村振兴实施主体恢复发展的机会。加大对涉乡村振兴的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力度,提高金融法治环境的稳定性,为乡村振兴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4 意见建议内容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协办) 
张建明委员 办理和落实情况
在涉及民营企业诉讼的案件中,建立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跟踪督办机制。通过对该类案件的跟踪督办,在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避免任意损害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对涉民营企业诉讼已结案件的评查制度,对该类已结案件进行定期抽查。发现确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之处的,及时予以纠正,减少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害。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该类犯罪。维护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5 意见建议内容
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