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阳丹东提名,免去:
张云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勤阳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蒲勇君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平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咏梅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旸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严钲棚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春莲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邹九九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国勤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浩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