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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思考
来源: 南充人大网 时间: 2022年2月17日 16:36
罗云勇

近期,省委办公厅印《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做好该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精选项目是基础、严谨程序是前提、质效跟踪是保证。

一、党的领导是关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有着严谨的流程,离不开政府及发改、财政等众多部门事前、事中、事后的紧密配合,需要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
省委虽已印发了指导意见,但内容仍显宽泛,建议以县(市、区)委名义发文安排部署该项工作,明确民生实事项目的范围、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组织领导等必备内容,尤其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党委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是稀缺资源,部门有自己的考量,拿哪些项目来票决、项目涉及哪些地方,都需要有领导下组发挥牵头揽总作用。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解阶段目标任务、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不仅是县(市、区)、乡镇人大的事,需要多部门协作,否则工作效果就会差强人意。

二、精选项目是基础。财政资金伴随项目,鲜有无明确使用范围和意图的财政资金,选哪些项目作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票决候选项目大有讲究。

一是项目要有代表性、全局性。民生实事项目如果仅仅涉及一个乡镇、一个村居的民生改善谈不上全局性、代表性。环境保护、粮食生产、产业培育等更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二是项目可实施、能见效。规划中的项目、无资金保障的项目不能列入候选项目,原则上,候选项目能够于当年实施并见效,需要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按要求应明确年度实施进度。三是强化项目的统筹。有的项目直接由中省市下达到指定的地方实施,比如专项债券资金只能用于有收益的特定项目,不能随意更换,这类项目如果让代表进行票决毫无意义,票决后也不能按照选民的意愿投放、实施。对无明确配套及地域要求的项目进行票决,既符合政策要求,又尊重民意。锦上添花实施项目容易造成资源浪费,但平均用力又不能放大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考验我们的智慧。人大代表票决制不是项目实施的必要前提条件,未纳入人大代表票决的其他民生实事项目仍由政府及有关部门按要求进行实施。县乡分级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库,入库项目不宜交叉雷同,规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票决结果不协同、难实施。

三、程序规范是前提。按照省委文件规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以下程序一个不能少。

一是征集项目建议。政府及部门要在每年10月以前发布征集公告、自下而上征集项目建议,县、乡人大负责组织辖区选民、人大代表参与。要引导选民及人大代表树立大局意识,摒弃本位思想、地方观念,真正把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出来。征集项目建设意见可采取“三下三上”酝酿协商法“一下一上”是政府及部门尊重选民意见编制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把关。“二下二上”是政府或发改部门编制项目清单,说明建设理由、资金来源及社会效益,并听取选民和代表意见。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对项目清单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提交各乡镇、街道征求选民代表、村社干部代表、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三下三上”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库。

二是确定候选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必要性、可行性、普惠性原则,组织专家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评审,缩小项目库范围。最终形成的候选项目不宜过多、以10个左右为宜,过多容易分散精力、质效难以保证。评审后的初选项目按程序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县(市、区)委常委会、乡镇党委会议决定。最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提交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审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决定是否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票决。在实际中,不是每个乡镇都有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要实施,无则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没有该项议程,一切以具体情况而定,不生搬硬套。
按照规定,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列入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全体人大代表票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无权代替。街道办事处及人大工委是县(市、区)政府及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不涉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这些我们一开始就要想清楚、弄明白。

三是审议票决。县(市、区)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既要留足代表审议发言的时间、又要听取代表酝酿情况汇报、回应代表有关问询和关切,形成最大公约数。按照其他地方的试点经验和做法,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应保留20%的差额数,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明确监票人推选、项目票决有效、无效的情形,票决办法草案经全体会议表决后施行。提交人民代表大会票决的候选项目的基本情况尽可能详尽,比如项目产生的程序、实施的主体、资金来源、牵头领导、阶段实物工程量、施工进度、施工工艺,以及建成后的社会效益等,避免代表误判。

四、质效跟踪是保证。民生项目实施中的监督主体既有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应整合审计、投资评审、财政、发改、目标绩效等部门力量,形成监管合力,解决多头监管、大家都不管或都管不好的尴尬。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委室既要履行好牵头作用,又要避免对项目不胜其烦的检查、验收、评比。一是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为项目实施量身制定阶段计划,用实物工程量、资金拨付额度等具体指标,约束各方加快进度。二是业主单位要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创造“三通一平”开工条件,解决项目建设中用水、电、气等具体需求。三是工程监理、财政要组建联合专班,在隐蔽工程、新增工程量、变更设计等重大事件中集体抉择,防止个人说了算。四是投资评审、审计、县纪委监委要抽派人员联合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对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进行必要性审查,防止虚增工程量。五是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将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列入工作计划,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并对项目实施质效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及时通报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和项目主管部门。联合建立实施民生实事项目黑名单惩戒制度,增强监督刚性。因不可抗力需要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进度、规模的,同样需要履行严谨的程序,比如,听取项目建设地老百姓、评审专家、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等,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由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报告,说明调整理由,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个人无权决定。

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监督任重道远,既需要省市有关部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强化顶层设计、加大培训指导,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方能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南部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