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洪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萍、陈泽、胡柯、何川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南充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14项制度办法。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意见、区检察院关于“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因疫情防控需要,会议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分会场设在区人大机关主任会议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蒋良成、区人民法院王晓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庆勇;区监委、区政府办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区政府相关组成部门、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等在分会场列席会议。
会议结束后,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洪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