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工作,增强《条例(草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7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积义主持召开了《条例(草案)》讨论修改会。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员结合赴省内市、州考察学习的地方立法经验,重点围绕常委会审议意见,逐一对《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后,杨积义指出,追求高质量、着眼高质量是我们立好《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方向和主题。他要求,要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穿到立法实践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各方面,要明确目标定位厘清《条例(草案)》中红色资源的概念,全市的红色资源有哪些,怎样保护和管理,怎样传承和弘扬,怎样设定法律责任等;要处理好上位法与下位法、法律约束与一般工作、原则要求与具体操作、立足当下与着眼长远的关系;《条例(草案)》要结构严谨、表述规范、特色突出、操作性强。最后,杨积义还就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立法工作推进机制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静、副主任委员苟亿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东旭、副主任翟绍军等参加会议。(张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