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穿到地方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南充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地方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单独或者联合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范围:立法项目建议应当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南充特色,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需要立法规范的事项提出。
三、报送要求: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括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背景情况、规范的主要内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的简要说明、立法依据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调研论证报告以及其他参考资料。
四、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五、报送方式:立法项目建议应当书面提出,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单位、组织名义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应当加盖公章。电话:0817-2815331,传真:0817-2805426,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39号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电子邮箱:1140606515@qq.com。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