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会议对《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积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静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草案)》二审后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汇报,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经表决,法制委组成人员一致同意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杨积义指出,法制委组成人员按照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会前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会中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
杨积义强调,地方立法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要深入思考将党的领导以恰当方式载入地方性法规;要坚持系统论,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解决我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中存在的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将今天会议上的审议成果转化为准确的法言法语,继续优化完善《条例(草案)》。
图文来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李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