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五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忠明、郑同春、宾怀忠和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宇震,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曹毅,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顺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罗永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听取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法制讲座,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县水务局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商务经信局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并通过了以上3个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市规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对以上三个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审议并通过了《营山县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整合县城停车资源解决停车难的议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加强场镇污水处理厂(站)管理运行及维护的议案》的报告,并对以上两个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辞职事项和人事任免议案。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图文来源|营山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陈治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