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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保护 重传承
来源: 南充人大网 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21:54
——《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释义
  

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有5章42条,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条例》严格落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责任,明确牵头机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研究处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重大事项,如评审、拟定、提出红色资源名录等。《条例》提出,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实施方案,应当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尊重原貌、最小干预的原则,明确分类、分级、分期、分批保护,以及维修维护、环境整治、安全防护等内容。

红色资源是红色文化的生动和鲜活载体,具有严肃性、庄重性。在完善保护管理方面,《条例》明确红色资源的概念、分类、认定程序、保护原则,制定并细化了红色资源分类保护措施,注重对口述红色资源、石刻红色资源以及红色精神资源的保护,对红色资源保护经费的支出用途予以明确。针对个别故意破坏红色精神资源完整性等歪曲、丑化、亵渎、否定红色精神资源的行为,《条例》明确予以禁止。

在加强传承弘扬方面,《条例》明确每年12月10日为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主题宣传日;构建红色资源宣传联盟、研究交流平台,不断拓宽红色资源宣传阵地;鼓励编辑出版红色资源通俗读物、宣传资料、红色教育读物,开设专题课程;建立红色文艺精品扶持机制,支持红色主题文艺作品跨区域创作合作以及巡展、巡演、巡播,支持打造和创建地域特色鲜明的红色旅游品牌,建设独具南充特色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利用红色资源研发红色文化创意产品,强化红色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南充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从法制层面做好新时代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加强永续传承,对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攀认为。

来呀u能|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