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议案 促成了红色资源保护立法
杨晓江
2022年12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会上正式批准了《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标志着我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提起这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就不得不提市人大代表强春艳。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西充代表团强春艳等19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南充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该《议案》一经提出,就受到各方高度关注。
南充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厚重的红色文化,红色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强春艳是四川川乾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23年,在多年的工作中,她发现我市存在部分红色遗址、遗迹保护范围不明,红色纪念设施年久失修,散落民间的红色资料未及时抢救和收集,红色资源的发掘和利用不够等问题。
作为《议案》的领衔人,为提出高质量、接地气、可操作的意见,强春艳先后前往仪陇、西充、顺庆等地进行走访调研,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通过细致深入的走访调研,她认为制定红色资源保护法,进一步规范红色资源保护、加强传承弘扬、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在《议案》中,强春艳给出了多个具体的立法建议,包括明确立法目的、规范工作机制、加强传承弘扬、完善保护管理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以及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等。
2022年2月17日,市七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交了办理意见。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同意了办理意见,并于2022年3月15日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交办意见。随即,市人民政府将制定《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列入2022年度政府工作计划。
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广旅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调研、征求意见,进行立法论证,召开立法听证会、工作推进会,不断修改完善法规条文。“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同时也是《议案》的领衔人,我一直关注红色资源保护立法的全过程,积极参与其中,先后提出了20余条建议,都得到了采纳。”强春艳说。
经过多次审议和修改完善,2022年11月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2022年12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会上正式批准了《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一份议案,促成红色资源保护立法,让强春艳很有获得感。她表示,将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为法治南充建设贡献力量。
文字来源|南充日报 记者|杨晓江
摄影|彭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