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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四川南充人大网 时间: 2023年1月09日 15:55
2023年1月3日在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护航现代化南充建设。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2842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6425件、民事检察案件715件、行政检察案件398件、公益诉讼案件614件、其他类检察案件4690件,5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核心业务指标和整体工作考核均名列全省检察机关前茅。

一年来,我们聚焦中心大局,全力以赴抓好护航发展“三件大事”

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全力保稳定、防风险,维护政治安全和人民安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批捕各类犯罪1624人,起诉5771人。守牢政治安全底线,成功办理涉“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案17件,对1名勾连境外势力捏造、传播涉疫涉政谣言的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切实防控经济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173人,妥善处理“百姓互济”传销等一批重大案件,推动追赃挽损5亿余元。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原则,全年无重大涉检网络舆情。

依法稳企业、保就业,助力全市上下拼经济搞建设。起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520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9件。开展“检察问需、检察问计”进企业活动,线上线下征集意见建议245条,认真梳理核实并着力加以解决。全面实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第三方机制,组建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进行监督评估,对整改合格的11家涉案企业负责人不予起诉,使企业重获新生,稳定就业3700余人。与市政府建立“府检协作”机制,联手开展国有资产清理,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000余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290余亩,为优质项目落地腾出空间。依法强化园区、项目、企业等法律服务,高坪区院“检企服务”工作创建为全省检察特色品牌,市院2名干警获评全市推进100件大事和“三场突围战”先进个人。

立足抓源头、净环境,助推社会依法规范高效治理。出台《服务保障南充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制发14件检察建议推动金融、医药、文旅等重点领域社会治理。助力城市公共安全治理,落实最高检第四、七、八号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整治问题窨井盖600余个,推动整改物流寄递网点运营不规范问题98个,促进燃气、化工、建筑等领域安全隐患整治,西充县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公益诉讼被省检察院转发。依法履行反腐败职能,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45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办理的“9·8”专案被最高检评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一年来,我们坚守为民初心,用心用情深化服务群众“五项举措”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对标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出的“办好为民实事”庄重承诺,全市检察人员躬身实践、止于至善。

法治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全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犯罪,起诉463人,办理的“5·07”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南部县院“断网利剑”网络犯罪办案组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起诉案件15件,制发涉老反诈信息1万余条。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2件143人,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处惩罚性赔偿金373.82万元,对23人并处职业禁止。营山县院开展乡镇敬老院食品安全专项公益诉讼,被评为全省检察护民生优秀案例。

深入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全面运行掌上检察院APP,“静态”之下检察服务不“静默”。推进12309检察服务标准化建设,在西南地区率先发布4个检察服务地方标准,为各地检察服务工作提供“南充样板”。尽心尽力做好群众工作,对2377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在7日内回复,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包案办理重点信访案件,首办息诉率达98%,市院和仪陇县院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办理支持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起诉案件125件,为特殊群体依法维权“亮灯指路”。持续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协同妇联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与民政、教育、住建等部门建立综合救助机制,向104名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03.98万元。顺庆区院督促加强全区无障碍设施监管,入选最高检“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千案展示”活动典型案例。

全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起诉166件255人,协同法院、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长期跨省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犯罪团伙,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依法不起诉169人、起诉141人。运用信息化赋能未保工作,在全市中小学校部署“护航成长平台”,收集处理未成年学生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信息。引导全社会增强未保意识,承办全市“同心护蕊”防性侵大型巡回宣讲,开展包括一百场宣讲、一千堂公开课、一万小时公益广告展播的“百千万”未保普法行动,阆中市院“阆淘淘”团队走进最高检直播间,向600余万受众宣讲未保法律。向市委提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六项建议”获得采纳,探索开展“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工作被列入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省级重点创新项目。市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蓬安县院“相如青春驿站”获评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倾力守护南充绿水青山。开展嘉陵江和长江流域船舶污染专项监督,推动拆除网箱围栏等70余处,放流增殖鱼苗15万尾。建立“检察长+林长”制,起诉滥伐林木等犯罪37人,督促嫌疑人补植复绿786亩。阆中市院联合法院等部门共建“阆中古城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加强古城景区和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开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专项监督,提起公益诉讼57件,督促整改非法占地300余亩,追缴耕地占用税1.4亿元,推动162处砂石堆码场地清理复垦,对制售劣质农药及不合格种子等犯罪起诉21人,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助力建设新时代“川北粮仓”。

引领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常态化扫黑除恶,经审查起诉涉黑恶犯罪46人,不认定为黑恶犯罪7人。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审慎把握刑事打击面,依法不起诉情节轻微“醉驾”578人。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对185件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诉求强烈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牢记“办案就是办人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2件,成功化解一起冒名登记结婚二十余年的行政争议案;探索开展涉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活动监督,防止当事人被不当列入信用“黑名单”。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联合市教体局开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专项督查,在4起案件中支持被害人起诉怠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主体,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一年来,我们扛牢监督主责,做优做强维护公平正义“四大检察”

以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统领,大力实施“质量建设年”“理念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推动刑事司法治理。引领各诉讼环节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诉前羁押率从2021年的35.8%降至23.5%。做深认罪认罚从宽工作,89%以上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达到99%,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市、县两级10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移监督协作关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3件、撤案207件,对刑事拘留措施提出意见608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并获改判15件。推进刑事执行检察“派驻+巡回”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场所检察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按照省检察院部署对凉山监狱、攀西监狱开展跨区域巡回检察,在市内推行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的巡回检察,共纠正刑事执行活动不当376件。

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审判结果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监督意见183件,法院采纳178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76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纠正力度,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93件。对行政裁判结果及审判、执行(含行政非诉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18件。

推动双赢多赢共赢,提升公益保护实效。聚焦“4+9”法定领域加大办案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向损害社会公益的民事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9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线索移送、诉前磋商、整改情况公开听证等工作机制,嘉陵区院推动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纳入全区网格化管理。仪陇县院打造“赤承德乡”公益诉讼品牌,督促对13处红色文物加强修缮、保护,被《检察日报》报道。

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实现法治共建共享。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顺庆、嘉陵、西充等院推动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本地党委政府目标考评、人大执法检查范围。与监察、审判、侦查机关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会签法律适用文件、会议纪要14份,推动消除分歧,达成共识,提升工作质效。强化“行刑衔接”,市院与市税务局签订检税协作备忘录,南部县院建立不起诉案件执法司法“1+N”衔接机制。全面上线运行“律检通”系统,方便全省律师异地阅卷。两级院聘任代表委员、行业专家、干部群众等担任特约检察员44人、检察听证员173人、“特邀检察官助理”73人,建强法律监督“外脑”的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一年来,我们勇于自我革命,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三大工程”

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统领,坚定铸牢政治忠诚,坚守政治立场和政治规矩,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持续锻造能打硬仗的南检铁军。

持续推进政治建检工程。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抓实全员政治轮训,紧扣实际贯彻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两级院党组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敏感案(事)件89件次。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成两级院财物统管改革。扎实推进“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七大行动”,因地制宜抓实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建设、队伍执行力建设、高级检察官履职绩效提升三个“自选动作”。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党组政治督察,一体推进政治、业务建设的做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先进典型。

持续推进从严治检工程。保持“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的政治自觉,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开展系统内警示教育27次。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专项核查,逗硬追究司法责任,全年填报有关事项311件,“逢问必录”的新常态不断巩固。系统推进目标绩效考核、核心业务指标管理和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每季度定期分析业务运行态势,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18件,全面提升业务监管水平。认真开展“五年百佳”案例评选,推荐参评省级“百佳”案例7件。

持续推进人才强检工程。班子建设持续优化,在党委关心重视下,顺利完成基层院班子调整,两级院全部配备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班子平均年龄下降11.5岁。提拔任用科级以上干部54名,晋升三级以上高级检察官28名。基层院“三培育三引领”工程持续深化,仪陇县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全市1个工作品牌、2个办案团队受到通报表扬。队伍信息化能力持续提升,“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云平台上线运行,研发的“虚假诉讼及职务犯罪监督模型”作为四川2个入选项目之一,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培训、竞赛、练兵活动542人次,1名干警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双百政法英模”,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库,11名干警获评省级业务标兵、能手,41个集体、72名个人获得国、省、市表彰表扬。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9项,认真接受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市院主动向市政协主席会议通报未成年人防性侵工作情况,邀请市政协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视察,认真办结政协提案5件。两级院检察长带头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视察、庭审评议、检察听证等190余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顺庆、阆中、营山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顺庆区院官方微博以全省检察系统唯一的身份入选全国政法微博第四届“百强榜单”。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果,是在人大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结果,是在政府支持协作下主动参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结果,是在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自觉落实司法办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对标新征程新使命,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差距:以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办法不够细化,对新时代司法理念的把握适用不够准确,“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队伍管理和业务监管还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工作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新征程上检察工作前进方向更加坚定自信。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始终锚定“全国有名、西部一流、四川领先”的发展目标,奋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依法能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现代化南充建设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紧扣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注重统筹发展与安全,时刻警醒、坚决防控司法办案中涉政涉众、经济金融、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依法严惩借疫情防控造谣传谣、非法牟利等犯罪,持续整治电信网络犯罪。紧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充建设,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暴力、性质恶劣犯罪从严惩治不放松,对轻微刑事犯罪实行“少捕慎诉慎押”。紧扣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扎实推进刑事申诉化解、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促进定分止争。

二、全力服务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把平等保护摆在第一位,依法惩治破坏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加大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惩治涉企虚假诉讼,努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以法治方式稳企业、保就业抓在实处,全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高质量办理一批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助力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把服务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具体举措落到细处,加强制造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促进交通物流安全治理,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医疗秩序和药品安全,加强文旅资源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优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更高需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入践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理念,强化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更加注重刑事诉讼制约配合、民事诉讼精准高效、行政诉讼实质公正、公益诉讼社会效果,坚决纠正司法不廉不公等问题,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环境的更高需求,推进平安建设,依法履行反腐败职责,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全力保障乡村振兴,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环境。

四、积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聚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双降”目标,加大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工作力度。坚决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等犯罪。促进专门学校建设,完善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机制,健全救助保障制度。拓宽府检协作领域,推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治理、公共安全等问题,积极以检察建议方式促进堵漏建制,推动检察建议更具刚性。推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检察听证、公开宣告、法治教育等工作。

五、持续加力建设钢班子铁队伍。坚持政治引领,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坚持强基固本,抓实轮训、练兵、竞赛、实战等举措,促进队伍专业素能提升,持续建强基层检察院,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扬帆再启航,奋进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接续奋斗,为加快现代化南充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和智慧!

名词解释

1.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最高检部署的一项改革措施,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符合条件的涉企犯罪案件,督促涉案企业针对涉嫌的具体犯罪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对整改合格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2.最高检第四、七、八号检察建议:是指最高检近年来针对窨井盖安全问题、寄递安全监管问题、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分别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应急管理部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3.“四个最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

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共同设立,旨在促进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所队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

5.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4”,即民事、行政诉讼法明确列举的公益诉讼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9”,即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增加的9个新领域,即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妇女权益保障领域。

6.“律检通”系统:是四川省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的,用于实现律师异地案件“本地阅”、自助阅卷“零接触”业务的智能化系统,目前已在全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

7.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8.“三培育三引领”: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以推进基层院建设提档转型升级为目的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工程,具体内容是:“培育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引领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水平;培育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引领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培育优秀办案团队,引领提升检察素能和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