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阆中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人大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健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阆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暂行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预算科目调整的报告,并作出决定;听取了市民政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书面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会议接受了张正元辞去市十八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王玭辞去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琳、周靖入、宋正德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文海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奎、市人民法院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政府办、审计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沙溪、七里、江南、河溪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图文来源|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何婉容